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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警方破获特大网络“套路贷”案件受公安部肯定

独家观点

2019-02-26 15:24

2月26日上午,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套路贷”新型黑恶势力犯罪有关情况。其中浙江温岭警方破获的一起特大网络“套路贷”案件,受到了公安部肯定。

2018年6月1日,温岭警方在接到群众报警后,组织400余名警力前往福建福州,展开集中抓捕行动。2017年8月,吴某等团伙骨干成员成立福州某信息服务公司。仅仅10个多月,该犯罪团伙共对近9万人放贷,涉案金额4亿多元,非法获利超过1亿元。有的受害人,借款7000元,约定一周后还款。陷入“套路贷”陷阱后,在一个月的时间里,累计债务超过10万元。在这个过程中,该团伙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从而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与此同时,对无力偿还虚高债务的受害人进行软暴力催收。最终,警方共抓获263名团伙成员,彻底摧毁这一特大“网络套路贷”团伙。

什么是套路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安部一直把打击“套路贷”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这里说的“套路贷”,指的是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骗取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虚增债务,再通过各种名义收取高额费用,恶意制造违约迫使受害人继续借贷平账,不断垒高债务。

“套路贷”违法犯罪隐蔽性强,容易复制,社会危害性极大。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套路贷”团伙166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6349名,查获涉案资产35.3亿余元。

认清“套路贷”5大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为名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显然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有的还要求办理上述合同的公证手续。

△图/视觉中国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有的犯罪嫌疑人刻意让被害人抱着提取出的现金照相,制造被害人已取得虚增款额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并要求全额偿还“虚增债务”,“虚增债务”往往大于本金数倍甚至数十倍。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借款人无力偿还下,犯罪嫌疑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更高数额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滋扰借款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秩序。

(原标题《借款7000元,一个月后竟“欠债”10万元!“套路贷”太可怕了 !》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