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集中宣判27起涉黑涉恶案件 185名被告人获刑
长沙2月26日电 (刘曼 邱杨雨生)2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省内部分法院对27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185名被告人获刑,其中54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判处财产刑共计323.8万元。这也是湖南开展的第6次扫黑除恶集中宣判活动。
据悉,本次集中宣判案件的被告人,既有非法传销、暴力劫取被害人财物的恶势力团伙,也有刑满释放后重操暴力夺取、控制发卡卖淫市场“旧业”的犯罪集团,还有“滚筒帮”“村霸”等恶势力。
中基层法院承担着大部分涉黑涉恶案件审判任务,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战场。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案例为例,被告人邬林锦纠集被告人李磊等多人以暴力手段在张家界市城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共持械斗殴1起,寻衅滋事10起。张家界市两级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邬林锦有期徒刑十一年;其他13名被告人分别获刑五年六个月及以下不等。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邬文生介绍,自全国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省法院共受理纳入专项斗争台账管理的案件1355件6034人,审结1058件4669人;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3亿余元;审结“保护伞”案件5件,无一判处缓免刑。
下阶段,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性任务,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狠抓执法办案,严惩黑恶犯罪及其保护伞;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