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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司法救助至迟两月内办结,涉诉信访救助的应承诺息访

看中国

2019-02-26 13:15

发布会现场。最高法供图

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在办理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至迟两个月以内办结。同时,申请涉诉信访救助的,应当提交息诉息访承诺书。

四年办理逾16万件,“至迟两个月以内办结”

2月26日,最高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文书样式(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三个司法文件。

上述三项司法文件以《程序规定》作为主文件,共计27条,涉及立案管辖规则、文书样式、办理期限等细则,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司法救助司法领域最大的“民生工程”。最高法院赔偿办主任刘竹梅透露,2015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1万件,发放司法救助金8.5亿元;2016年,办案4.2万件,发放司法救助金9.3亿元;2017年,办案3.73万件,救助涉案困难群众4.85万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92亿元;2018年,办案4.62万件,救助涉案困难群众5.75万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75亿元。

澎湃新闻注意到,上述文件细化了有关司法救助立案受理、案件办理、作出决定、申领和发放救助金等环节在内的办案全流程规定,明确了各环节的办理期限。

立案期限上,文件要求立案部门收到原案件承办部门移送的材料后,认为齐备、无误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以内编立案号,将相关信息录入办案系统,以书面或者信息化方式通知救助申请人,并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

同时,原案件承办部门或者立案部门认为申请材料不全或有误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指定合理补正期限。救助申请人拒绝补正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补正的,视为放弃救助申请,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上述文件还规定,人民法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至迟两个月以内办结。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申请涉诉信访救助的,应提交息诉承诺书

值得关注的是,文件第六条指出,救助申请人申请执行救助的,应当提交有关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和案件执行进展情况的说明;申请涉诉信访救助的,应当提交息诉息访承诺书。

救助标准上,文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救助的案件,救助金以原案件管辖法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确定。其他各级人民法院决定救助的案件,救助金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确定。

上述文件亦明确了基于原案件的司法救助案件的立案管辖规则。同时,基于现阶段司法救助资金与法院审级“倒挂”现象较为普遍的现实情况,重申了联动救助原则并明确了其立案管辖规则。

此外,针对司法救助工作的社会知晓度不足,救助申请人法律水平普遍不高,需要更多法律指引和释明的客观情况,文件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多渠道公开提供申请须知、申请登记表等文书样式。

司法救助可以说是新生事物,社会各界对新的制度机制知晓不足,法院自身工作经验比较欠缺,涉案困难群众法律水平普遍不高。”最高法表示,应尽最大努力让涉案困难群众在知晓文件内容之后就能准确、有效地将救助需求提交给适格的法院。

最高法还要求,尽快完成四级联网的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信息平台的开发、调试工作,争取年内上线运行,尽快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的衔接机制,并推动国家司法救助法的立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