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评|对网红“故宫火锅店”,包容中要保持警惕
不少人惊呼,“故宫里开火锅店了!”“火锅店开到了故宫里!”其实这种表述是不够准确的,报道中的这家火锅店,位于神武门外东长房,也就是大家游玩故宫走出来的右侧,属于外围。严格来说,故宫内部全是文物保护区,是断然不可开火锅店的。
当然,这个位置尴尬在,它尚在筒子河内侧,依然属于故宫行政管理的一部分。前身据说是紫禁城侍卫住所,距今已有250年的历史。此前还曾是商店、办公区,后来整修开辟成观众综合服务区、“文化创意体验馆”等。举个例子可能不恰当,如果故宫是一幅巨型雕像的话,这里更像是边角料。
不过,故宫开火锅,还是很容易让人想起十几年前的“星巴克事件”。2007年,已经在故宫入住了6年的星巴克,被知名主持人爆料并抗议,要求其撤出故宫,随后引发热议。半年后,星巴克迫于压力,撤了故宫分店。
如今,走了咖啡店,来了火锅店,那么是不是说,当年的抗议,仅仅是因为星巴克是洋品牌,唐突了古香古色的故宫?显然,这样的理由,不足以完全消解区别对待的嫌疑。毕竟,文物保护和商业开发的间距,应比火锅店和咖啡店差别大多了。
对于星巴克事件,现任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曾直言“故宫需要咖啡”,理由是“我们有三百万来自境外的观众和爱喝咖啡的年轻人”;在谈到文物保护时,单霁翔也表示,博物馆不应该自我封闭,古建筑融入人们的生活更能延年益寿。
的确,文化遗产商业化,是近年来文化产业创新常有模式。整体上讲,这并不是坏事。毕竟,商业化的开发,也是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的一种方式,甚至是效率最高的一种方式。真正的保护并不是“供起来”,而是让文物和文化走近人,走进现代生活。
但需要注意的是,故宫之所以为故宫,正是在于它的历史印迹。类似故宫这种古建筑的保护,一定要把握好商业开发的度。并不是所有的商业开发,都绝对有利于文化保护,如果乱开发、滥开发、曲解文化、肤浅解读文化和粗暴变现文化,也是对文化的一种伤害。
所以,我们乐见故宫带来的文化产业繁荣,但是也要时刻警惕,故宫必须一直是故宫,如果有一天它变成了商场或者美食街,那么故宫将不再是故宫。这就不是竭泽而渔的问题了,而是釜底抽薪。
回到故宫开火锅店的具体事件,最正确的姿势是:包容中保持警惕,时刻不忘边界意识。这个边界不仅仅是墙里墙外的边界、文物区和商业区的边界,还应是商业逻辑和文化理念的边界、文化传承与娱乐消费的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