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趟高铁禁止分段购票”案移送北京海淀法院
明明同一趟列车从沈阳到长春有票,从长春到哈尔滨也有票,乘客为什么不能同时购买,一趟车坐到目的地呢?因不满“同一趟高铁禁止分段购票”的规则,律师李滨以“不当得利”为由将中国铁路总公司告上了法庭,该案哈尔滨市铁路运输法院已正式立案。2月26日上午,北青报记者从李滨处获悉,目前该案已移送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处理。
记者从李滨提供的《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民事裁定书》中看到,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经审查认为李滨诉中国铁路总公司“不当得利”不属于铁路运输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应由被告所住地即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
李滨认为,中国铁路总公司利用垄断经营的便利条件,对于防止囤积票款和遏制黄牛倒票等自身责任和社会义务,应当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予以解决,而不是将这些问题转嫁给乘客。“我原本有条件直达目的地,由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不具有公平合理性的规则,导致我不得不重复购票。”
(北青报记者 李涛 李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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