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告知律师自己杀人及藏匿证据,律师是否有保密义务?
律师的保密义务
律师法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委托人信息具有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主要来源于律师和委托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基于代理关系,委托人需要如实告知律师所有与案件有关的信息。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保密义务的例外
律师具有保密义务,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形下,律师可以不遵守保密义务:
(1)为及时阻止发生人身伤亡等严重犯罪;
(2)为避免国家利益受到损害;
(3)委托人授权同意公开时;
(4)可能被无辜牵涉到委托人的犯罪行为中时,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保密义务,一方面可以避免委托人的信息泄露,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而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律师因过多透露案件有关信息而受到外界过多的干扰,保密义务促使律师保持自己独立的判断,保证律师独立的诉讼地位。
委托人之所以委托律师,是基于信任。在信任的基础上,双方形成了一种紧密型的利益关系,委托人的秘密信息与委托人的利益是密切相关的。如果律师未经委托人的同意而泄露委托人的秘密,则会破坏这种信任关系。
因此,罪犯告知律师自己杀人及藏匿证据,并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律师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的情况。刑侦人员没找到证据,因而罪犯无罪释放的情形,律师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