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买养老保险七八年后去世,缴的钱能退回来多少?
我们国家养老保险有两种,一种叫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种叫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没有工作,自己两种保险都可以购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低,缴费档次灵活。一般它的退休待遇基础养老金只有100多元;除了基础养老金之外,是个人账户养老金,贯彻的就是多缴多得了。
而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费时,会有政府额外补贴几十到几百元的费用一起存入个人账户。比如河南省按200元档次缴费,政府补贴30元,按5000元档次缴费政府补贴340元。这部分钱全部进入个人账户,累积增加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钱数。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每年都按照记账利率记发利息。有点像个人理财一样。
万一参保人去世,个人交纳的钱数和利息归个人,政府补贴的钱数和利息划入统筹账户,用于其他人的基础养老金或丧葬费等费用。
所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会亏本,权当存银行钱了。一般记账利率比五年期以上的定期存款利率要高一些。国家现在要求各地逐渐将结余资金委托中央财政代管,2017年的资金收益高达5.36%呢。
第二种保险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主要面向的是企业在职职工。企业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以缴费基数的8%自己承担个人缴费费用。企业承担国家规定的企业统筹费用。
个人扣缴的部分进入个人账户,企业交的部分进入统筹账户。万一职工去世,一样返还个人账户费用。也就是说在企业工作的职工不会亏本。一样计算着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从2016年开始职工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全国统一发布。2016年记账利率高达8.31%,2017年高达7.12%。
但是如果是自己承担企业和个人部分的灵活就业人员,如果只退还个人账户费用的话,可能就会亏本了。因为有60%到70%的费用会进入统筹账户。比如青岛市养老保险,按照缴费基数20%的缴费比例缴费。其中12%进入统筹账户,职工去世不会退还。也就相当于亏掉了60%,真的是这样吗?
实际上也不一定。因为我们参保职工非因工死亡后的待遇,一般有3到4项。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死亡抚恤金或救济金(各地名字不一样)、供养亲属困难补助。
不过由于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标准各地不一样,也叫不准会亏不会亏本,总之还是能够弥补很大一部分费用的。
简单点说,青岛市的政策是发放1000元的丧葬补助金,外加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按照缴费满15年后,发放十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来计算。不足15年的,每满一年发放1/15。
相当于缴费一年发放2/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青岛市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是5309元,2/3就是3539元。
2018年最低基数缴费,划入统筹账户费用每年是4586元。相差实在不大。
而且以前的年份划入统筹账户,费用会更低一些。比如2015年缴费划入统筹账户仅仅3488元。如果参保人在2015年交费了一年,2018年去世的话,这种情况是不亏的。而且再往前推的缴费年限,就更不会亏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