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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十条行车常识

看中国

2019-02-24 18:58



无论是风里,还是在雨里,我都在这里守候着你~

安全=幸福

没有了安全,何谈幸福

常常被我们忽视

却又极其重要的交通安全

离我们并不遥远

“蹲在车辆前玩耍的孩童”

“宽阔的车道突然窜出的行人”

“无视黄灯突然加速的小汽车”

都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

安全来自警惕

许多事故往往来自于一时大意

为了自身的安全及家人的幸福

我们一定要将交通安全牢记心间

交通安全十条行车常识

1、坚持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一日三检”制度,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保证行车安全;起步发现后方超越车辆较多时,应沿原方向缓行,再逐步驶入车道。

2、驾车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严禁超载、超限、超速行驶。

3、借道超车时,应提前观察道路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开启左转向灯,迅速超车,在拉开与被超越车辆的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4、会车前应选择合理的行驶位置,当预测会车位置不理想时,要立即减速缓行或停车,切忌抢行和强行。

5、车辆通过视线不良的弯道时,应减速、鸣喇叭,靠右行驶;

6、车辆高速行驶中,应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遇后车跟车过近时,应开右转向灯让后车先行。

7、车辆掉头,应选择道路较宽,交通流量较小的地方;在容易发生危险的道路不准掉头和倒车。

8、冬季行车时应提前准备好防滑链,遇道路结冰时除了安装防滑链外,要注意低速行驶,提前观察、判断交叉口路况,切忌突然加速、猛踩刹车、急打方向。

9、遇大雾或暴雨天气时,应尽量避免驾车出行。确有出行需要的,应提前掌握路况信息,并在驾车行驶过程中降低车速、开启双闪警示灯、控制好安全车距。

10、发生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应在拍照固定现场后,立即将车辆转移至不妨碍车辆通行的位置并报警;如果损失较大或造成人员伤亡,应第一时间开启双闪警示灯,并按法律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将车上人员转移至安全地点并报警。

报案、求助请拨110;交通事故请拨122;遇有火情,请拨119;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拨96119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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