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为国争光的中国维和部队——列装最新型95-1带榴弹发射器步枪
中国维和部队,是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一个分支机构。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是根据有关联合国决议建立的跨国界的特种部队。第一支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成立于1956年苏伊士危机之际。它受联合国大会或安全理事会的委派,活跃于国际上有冲突的地区。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作用是阻止局部冲突扩大化,或防止冲突再起,并帮助在战争中受害的平民百姓,为最终政治解决冲突创造条件。 在1956年建立第一支联合国维和部队时,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曾经提出了著名的维和三原则第一,维和行动不得妨碍有关当事国之权利、要求和立场,需保持中立,不得偏袒冲突中的任何一方;第二,维和行动必须征得有关各方的一致同意才能实施;第三,维和部队只携带轻武器,只有自卫时方可使用武
人们把这三项原则概括为中立的原则、同意的原则和自卫的原则,并称之为哈马舍尔德三原则。 哈马合尔德三原则是联合国传统维和行动的基本准则。80年代未期以前的维和行动,都是以哈马舍尔德三原则为基本依据的。哈马吉尔德三原则对联合国近四十年的维和行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中国维和部队装备的95-1式自动步枪(QBZ-95-1,QBZ为源自官方翻译的拼音"轻武器-步枪-自动"的类别代码,照正常而言的拼音是"1995-1式自动步枪"),亦简称95-1式,国外误称95G式。是一支由中国北方工业集团公司研制的突击步枪,属于95式枪族的最新型,为目前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制式步枪之一,发射国产的5.8×42毫米口径步枪子弹。
该枪属于95式5.8mm班用枪族,是中国第一代军用小口径班用枪族,它的装备标志着我军主力轻武器跨入世界先进行列。该枪族于1995年设计定型,1997年首次装备驻港部队亮相,随后陆续装备军队。但该枪族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2004年6月,研制部门正式启动对95式枪族的改进研制工 作。2010年7月1日,该改进系统正式通过 设计定型,被命名为“95-1式5.8mm枪族 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