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类信托计划要求
信托计划要求:
(1)融资主体原则上应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100亿元的地级市及以上城市的区级及以上的有发债记录的城投公司,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50亿元的国家级开发区、国家级高新区及全国50强县(或县级市)的有发债记录的城投公司;
(2)融资主体应不在银监会规定的禁止放贷的城投公司名单之内。
(2)融资主体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和AA级,应具备以下一条以上(含)增信措施:
①担保:项目一般应有AA级及以上主体评级的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②抵押:项目应有所在地区的出让土地及在建工程或已建成物业为抵押物,以借款本金计,抵押率一般不超过50%。
(3)融资主体无发债记录或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级或无主体信用评级的,必须同时应具备信誉良好、盈利能力较强、资金流动性较好,融资项目有明确还款安排,并且具备以下一条以上(含)增信措施:
①项目应有1个AAA级主体评级或2个AA级以上主体评级的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②项目应有AA+级及以上或国内担保业务排名靠前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可以留短信或者发资料,邮箱为43811527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