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智媒
关闭

亚太智媒APP, 全新登场!

点击下载

最高检:拟再发涉民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发现问题要敢于纠正

世界新闻

2019-02-23 10:05

在规范涉民企案件的司法标准上,最高检拟在今年再发布1-2批典型案例。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出第四场“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表示,检察机关要依法妥善办理各类涉产权案件,“发现问题的要敢于监督纠正”。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在涉金融风险、食药安全、知识产权等犯罪上亦有所作为,并要求进一步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

拟再发民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发现问题的要敢于监督纠正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第四检察厅是此次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中,按照案件类型重新组建的4个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之一,专门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办理和对下指导工作。

在涉经济犯罪的案件办理上,有关民企司法保护问题备受关注。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1月,最高检发布了首批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为全国检察机关办案作出示范指导。

“这些案例都是检察机关近期办理的案件,涉及到职务侵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等罪名,均是司法实践中涉民营企业的常见多发案件。”郑新俭表示,这些案例既充分体现检察机关保护民营企业的“检察”特色,较好地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最高检先后制定实施了“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等意见和举措。

“在这些文件的基础上,最高检又梳理了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11条意见,进一步统一规范涉民营企业案件的司法标准,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更有针对性地把握司法政策。”郑新俭指出,检察机关坚持严格规范文明司法,对涉民营企业的经济犯罪案件,能不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就不查封、扣押、冻结,能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的,就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发现问题的要敢于监督纠正,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特别是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过程中,地方检察机关把维护企业正常运行、挽回企业经济损失、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放在重要位置,通过释法说理促使涉民营企业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认罪认罚,从而实现少用慎用羁押措施、简化诉讼程序、加快办案进程的目标,尽可能减少办案工作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在谈到新一年工作部署时,郑新俭表示,今年最高检拟再发布1-2批典型案例,更好发挥指引作用。同时要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有关法律政策问题解答”,依法妥善办理各类涉产权案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

起诉集资诈骗等案超八千,最大限度帮助挽回损失

过去一年里,第四检察厅在涉金融风险、食药安全、知识产权等犯罪上均取得了成果。

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案件2.2万余人,起诉3.2万余人。在此期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超过8000件,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3000余件。

“金融风险是当前社会重大风险之一,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内容。”郑新俭表示,在办案的同时,检察机关还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同步开展追赃挽损、矛盾化解等工作,最大限度帮助集资参与人挽回损失。

当前,新型经济犯罪层出不穷,办理经济犯罪案件难度不断加大,加强专业化建设刻不容缓。郑新俭为此表示,针对证券犯罪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最高检党组批准在北京、上海等七个地方检察院成立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惩治证券期货犯罪的专业化水平。

最高检还将主动加强与最高法院、公安部、海关总署等部门的联系,开展定期业务研讨。积极对接推进与银保监会等部门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工作,拓宽学习交流的平台。

另外,在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上,过去一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近3000件,起诉约1.2万人。

值得关注的是,检察机关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方面亦取得成效。郑新俭介绍,2018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000余人,提起公诉8000余人,对10起重大侵犯商标权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依法开展立案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00余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近200件,有效解决该立案不立案、该移送不移送、以罚代刑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