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民企融资困局良方已找到 你能想像到都是哪些吗?
作者李凤文系中国知名财经评论员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
同时,2019年各地方政府工作报告纷纷将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以及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列为工作规划的重点。不过,要真正破解民企融资难,绝非一朝一夕之功。
重点做好三件实事
2018年至今,受内外部诸多突发性、周期性、阶段性问题交织叠加影响,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其中,基于本身发展问题、金融体系支持不充分、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因素,民企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较为突出。
去年以来,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密集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降低民营企业税费负担,并积极通过全面降准、定向降准、再贷款、提高再贴现额度等方式,激励金融机构开展民企融资。可以说,民企融资难问题正得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
笔者认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既是一场“迫在眉睫”的攻坚战,也是一场“比拼耐力”的持久战,建议重点做好三件实事。
一是要以提升融资可得性作为主要工作目标。
具体而言,应重点加强民企融资信用增级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大型国有、龙头民企作为出资人设立信用增级服务机构、担保机构,为潜力大、质量高的民企融资提供信用增级支持,积极鼓励优质民企通过互保实现信用增级;
应积极鼓励区域性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发挥本土优势,深耕所在区域民企融资业务;应积极探索创新适合民企风险特征的集合债券等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应积极发挥风险偏好较高的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互金平台对民企融资的重要补充作用。
二是要以构建大数据平台作为基础服务支撑。当下,制约民企、小微融资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信息不对称,易发生逆向选择。
银行等金融机构应积极应用金融科技手段,加紧建设开放银行,将民企本身及其所处营商环境的主要场景信息,特别是涉及政府税务部门、社会服务部门、主要上下游合作伙伴等主体的数据进行连接,保证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以提升民企融资在客户准入、在线审批、信贷发放、贷后管理等方面的全流程效率,科学高效地防控风险,降低人工成本,实现收益风险基本匹配,从而切实调动金融机构办理民企融资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要以优化社会信用环境作为重要外部约束。
民企信用违约成本较低,金融机构对其贷后监控也缺乏有效辅助手段,这就需要政府及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完善企业、个人信用体系的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及服务渠道建设,加大对恶意违约、逃废债务的民企的信用惩戒力度,有效降低其主观违约意愿,为金融机构开展民企融资业务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总之,破解民企融资难既要遵循市场化原则,也要发挥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的作用。既要立足当下,着力提高民企融资规模增速和占比,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也要着眼长远,积极推动民企融资长效机制建设。相信在各方共同推动下,民营企业融资难终能获得明显改善,而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的民企将为实现“六个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重要力量。
打造良好金融生境
随着全国地方两会陆续闭幕,各省、市、自治区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相继出炉,其中不少将金融支持小微、民企,以及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列为工作规划重点,如新设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和纾困基金,发展民营银行、社区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都成为诸多地方政府政策清单的重要选项。
事实上,为缓解民企、小微融资难,一些地方政府近年多措并举,如天津市设立50亿元融资担保发展基金、100亿元民营企业发展基金、100亿元民营企业纾困基金,为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前景的民企提供融资服务和流动性支持。
又如,浙江省实行企业帮扶“白名单”制度,量化细化民企发债需求清单、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纾困帮扶清单、困难企业帮扶清单,着力化解民企流动性风险和股权质押平仓风险,并实施小微企业信贷增氧计划和金融服务滴灌工程,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虽然地方政府多渠道为民营、小微企业提供支持,既撬动金融机构对其信贷投入,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融资风险,但笔者认为仅有这些还不够。因为导致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因素纷繁复杂,不仅包括企业法人治理不完善、管理不规范、财务约束不严格、信息不透明、诚信意识缺乏等内部原因,也存在金融机构对不良贷款风险与问责有所担忧,支持民企、小微意愿不强,人为设置较高信贷门槛和复杂审批流程等外部原因。
除此之外,一些地方政府行政干预过多,金融生态环境欠佳,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亦是造成小微、民企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要真正有效破解小微、民企融资难,还需地方政府努力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不强令银行对某些经营上遇到困难的企业或偿债资金不足的政府融资平台发放贷款,不干涉银行依法收贷工作,不干预银行正常揽存行为,让其更放心地服务实体经济。
一方面,地方政府应将中央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降低企业负担,使之轻装上阵,以增强活力,提升对金融资金的吸引力。同时,要建立公平的金融竞争环境,避免对银行正常经营的行政干预,让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市场前景、诚信情况等自主决策贷与不贷、贷多贷少、利率高低.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建立高效的信息交流平台,依法开放相关信息资源,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数据共享。具体来说,可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抓紧构建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社保、海关、司法等大数据服务平台,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域互联互通。健全优化金融机构与民营、小微企业信息对接机制,为信贷决策提供信息参考。同时,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努力打造诚实、优良的融资环境。
当然,企业自身更须依法合规经营,规范会计核算,严格财务约束,提高信息透明度,不逃废金融债务,为获得金融支持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