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又有三市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应急响应!限号这样变……
继邢台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后,保定、邯郸、沧州陆续发布最新通知,宣布进入重污染天气Ι级(红色)应急响应状态。与邢台不同的是,保定、邯郸、沧州均未启动单双号限行。
2月21日18时,我市将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升级为I级应急响应措施,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对机动车每日采取2车牌尾号的限行措施,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据介绍,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的通知》,预计2月21-28日,受不利气象影响,我市将出现重度污染天气过程,达到红色预警水平。根据上级要求,我市在2月21日18时下发了《关于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升级为I级应急响应措施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升级为I级应急响应措施。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本地、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实施方素1级响应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通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根据《通知》,在健康防护方面,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倡导绿色出行,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在减排方面,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限产或轮流停产的方式降低30%的污染物排放量。我市建材、铸造、碳素、医药等制造错峰生产行业,在严格执行《保定市2018-2019年重点行业采暖季错峰生产工作方案》基础上,不允许柴油货车进出厂区。生产水性和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化工产品的企业及其他化学品制造行业,停止生产;使用水性涂料和粉末性涂料的家具制造企业停止生产。
在限行方面,根据《通知》要求,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对机动车每日采取2车牌尾号的限行措施,市交警支队在限行区域、各主要路口加强对车辆的管控。
在扬尘控制方面,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电器、门窗安装等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序除外),对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采取停工措施;建筑垃极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禁止大型物流运输车辆进入主城区,派专人对物流企业进行检查,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此外,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和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通知》要求: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24小时不同断巡查,坚决杜绝焚秸秆、废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等污染大气行为和现象。工商、环保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对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的监管。科学合理安排城市道路湿扫抑尘作业,在常规作业的基础上,合理增加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的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大气办通知精神,经邯郸环境监测中心、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及专家组联合会商研判,预计2月21日—2月28日,我市扩散条件持续转差,空气质量将依然处于中度至重度污染水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9年2月21日8时起,将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升级为Ι级(红色)应急响应,并进一步加严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重点管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二、全市钢铁、焦化、电力、砖瓦窑企业要在认真落实错峰生产措施的基础上,继续严格执行《关于强化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紧急通知》(〔2019〕5号)要求。
三、其他涉气企业要按照《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邯政字〔2018〕88号)执行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应急响应减排措施(水泥企业承担民生工程的窑磨一体机除外)。
四、所有错峰生产企业在严格执行《邯郸市2018-2019秋冬季大宗物料错峰错时运输工作差别化管控实施方案》(邯气领办〔2018〕276号)的基础上,物料运输车辆再压减50%。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督导落实。
五、周一至周五,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继续执行机动车常态化限行措施,即: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尾号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六、市主城区和县(市、区)城区内,柴油农用车、拖拉机、建筑垃圾运输车 、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和其它重型载货车辆、工程机械(使用清洁能源和取得通行证的除外)禁止上路行驶。
七、强化烟花爆竹、垃圾、秸秆、荒草禁放禁燃管控。主城区及通道县(市、区)全面排查区域内燃放情况,发现露天焚烧问题,要高限处罚,严肃追责。
八、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城市及周边、城市道路、料堆场、公路、露天矿山等扬尘管控,要把城市及周边裸土、裸地作为重点,通过苫盖、绿化等措施,严防起尘。
九、科学合理安排城市道路湿扫抑尘作业。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合理增加主干道路和易产生扬尘路段的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及主管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调度,身先士卒,带头夜查。各级生态环境、 建设 、城管执法 、交通运输 、公安等部门,要组织专门执法队伍,轮班督导,一线推动,严抓严管,确保各项应急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2019年2月20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经市气象、环保部门与驻沧攻关小组联合会商,预计2月21日至2月28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扩散条件持续转差,污染物积累,我市将出现空气重度至严重污染过程。为减轻重污染过程,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批准,我市于2月21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一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少开窗通风,确需外出必须加强防护措施。
2.提示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4.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5.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6.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24小时值班。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3.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4.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施工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采暖季错峰生产企业在严格执行错峰生产的基础上进行停限产,原材料及产品错峰运输参照减排比例执行。
2.预警停产企业、轮流停产企业全部采取停产措施。
3.减限产企业严格执行减限产措施。
4.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以及黄骅港、城市物流配送企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减少运输车流量,原则上不允许柴油货车进出厂区。
5.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6.干洗行业停业(有溶剂冷却循环设施的除外)。
7.除应急抢险外,中心城区高速合围区及县市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8.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9.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材料运输,未采取全封闭措施的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
10.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
2019年2月21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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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城网综合 据保定晚报、河北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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