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最“短命”村委会主任:从当选到被抓仅有13天
选举现场闯入不速之客
连打带骂搅黄选举
2018年2月5日下午,也就是村主任刘某上任的第5天,鹤岗市东方红乡立春村准备选举监察委员会成员。选举进行到最后一步,选举监察委员会主任时,一群不速之客冲进了现场。带头闹事的男子姓张,也是立春村村民。因为对推选出的候选人不满,张某某带着几名外村人连打带骂,搅黄了选举。
赵刚(化名)是立春村的村民代表,敢说话,敢鸣不平。在张某某一伙眼里,赵刚是颗必须拔掉的“钉子”。
等我一进走廊的时候,一大帮人,得有六七个吧,反正黑乎的一大帮,完了那个张某某上去就给我脖子掐住了,说你不能当村民代表。我说为啥啊,我这选上来的,他说就不行,你就不能干,上去掐着我脖子就往墙上推,就踹。他一推我的时候,我就背后朝后面,后边一大帮人上来伸脚踹我。
发现对方动了手,场面无法控制,村民们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张某某及其同伙被治安拘留期间,鹤岗市公安局东山分局成立了专案组,深挖案件背后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经过调查,侦查员发现,在背后指使张某某等人打砸村委会、破坏选举的,居然是立春村新当选的村主任刘某。
鹤岗市公安局东山分局刑警大队 大队长 靳维启
他当时当选村委会主任以后,包括监察委员会主任等等一些职务,想都要搁自己身边的人,跟自己好的人,能够在自己以后工作当中可以为所欲为。 所以说,他就对村里边在选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时候,想选其他人,他提出反对意见,才引起的这起打砸村委会,殴打村干部的这起寻衅滋事案件。
侦查员深入村屯、挨家走访后发现,刘某和张某某长期狼狈为奸,早在2015年,就因为选举问题闹过事。当时被打的,跟2018年2月被打的是同一个人——立春村村民赵刚。
在当年的村主任选举中,张某某落选了,对公开反对他的赵刚怀恨在心。2015年2月20日,张某某和刘某等人在村食杂店找到了赵刚。
鹤岗市东方红乡立春村 村民 赵刚
跟刘某离老远的时候,有个五六米,我正好坐一个小屋里头,他就用手指着我说,你给我立正,给我站起来。我说干啥呀就立正,完了到跟前的时候,他就在后边伸手掐着我脖子,摁着我,你说你服不服吧,你规不规矩吧以后?你说这种人在村委会当中,他要是站住脚了,他要是当上村委会主任了, 那我们老百姓这日子还咋过啊?
看到这儿,估计大家心里有个疑问,刘某和张某某如此嚣张跋扈,多年前就横行乡里,这样的人,是怎么在2018年初,被选举到村委会主任这样重要岗位上来的呢?如果被他长期把持村级政权,立春村还看得到未来吗?更为可笑的是,就在张某某被治安拘留期间,时任村主任刘某还干了件让人瞠目结舌的荒唐事。
公开请客按票给钱
村霸贿选成了“黑村官”
立春村的村民说,刘某在选举村委会主任之前,曾挨家挨户做过工作。大摆筵席请客吃饭、三五成群到村民家里“索票”、“买票”,凭借这些贿选手段,刘某在2018年2月1日正式当选为立春村村委会主任。当选的第五天,刘某指使张某某等人打砸村委会,破坏了监察委员会的选举,张某某随后被依法治安拘留。2018年2月12日,刘某组织了第二次监察委员会选举,还通过威逼利诱等手段,让拘留所里的张某某成为了村民代表,得到了参选监察委员会主任的资格。
2018年2月12日的选举中,拘留所里的张某某在村主任刘某的谋划下,成功当选为立春村监察委员会主任。张某某成为监察委员会主任的第二天,也就是2018年2月13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2018年2月22日,刘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2018年3月27日,刘某被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鹤岗市公安局东山分局刑警大队 大队长 靳维启
在治安拘留期间,我们已经获得了大量的证据,证实他们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等这些犯罪行为,我们已经立为了刑事案件,所以说, 在他们治安拘留期间, 直接转为了刑事拘留。
面对刘某、张某某等人的零口供,专案组成员走访了200多人次的相关人员,查证核实了自2011年以来,以刘某、张某某为首的六人农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2018年9月20日,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公开一审宣判。
【庭审现场】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 张某某、崔某、程某、于某某、张某等人自2011年始,陆续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本市(鹤岗市)立春村随意殴打,恐吓他人,起哄闹事,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形成恶势力犯罪组织,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 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鹤岗市公安局东山分局把黑恶势力消灭在了萌芽状态,没给刘某等人做大成势的机会,没给他们侵蚀村集体财产、迫害村民的机会。这一仗,打得漂亮。
(原标题为《 最“短命”村委会主任!上任13天就落马!真嚣张真荒唐:他竟然想招儿把正被鹤岗警方治安拘留的人,弄成了村监察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