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21日上午,省法院召开了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2018年,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一审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37件773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212人,判处罚金刑近5000万元。发布会还发布了10起涉黑涉恶案件典型案例。10余家新闻媒体单位参加了发布会。省广播电视台、新浪网和高院官方微博对发布会进行了视频直播。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靳岩作新闻发布。发布会由省法院宣传信息处处长赵铁主持,省法院刑一庭庭长李岫岩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悉,黑龙江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从严从快审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严惩为垄断矿产开采实施故意杀人犯罪的郭立新等23人重大涉黑犯罪,中央电视台进行了深度报道;严惩在全国有影响的“疯狂大货车”系列黑恶势力犯罪,整肃哈尔滨地区交通秩序;审结涉“套路贷”“校园贷”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新类型黑恶势力犯罪,维护良好的社会生活秩序。坚持“两个一律”“一案双查”,依法严惩原友谊县国土局局长等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各被告人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彰显“有伞必打、有腐必反”的坚强决心。将专项斗争置于全省经济发展大局,把扫黑除恶与整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与打击涉煤、涉油以及森林领域违法犯罪,与保护企业合法经营权益结合起来,为维护全省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高院还组织媒体,分5次对全省法院审理的124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步公开宣判进行了集中报道,充分展示专项斗争成果,震慑犯罪分子嚣张气焰,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2019年,黑龙江法院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打击遏制”转为“深挖根治”阶段特点,继续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加大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的整治力度。全省法院将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关注黑恶势力涉及的新领域、存在的新形态、违法犯罪的新手段、滋生的新土壤,主动发现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司法建议,促进风险防控和堵漏建制,从源头上预防黑恶势力滋生和各种乱象,推动形成标本兼治、抓源治本的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