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飞鸽告ofo案宣判:ofo被冻结8082万元财产
事件:东峡大通8082万元财产被冻结
2016年开始,天津飞鸽和东峡大通之间建立了货物买卖关系,天津飞鸽公司向东峡大通供应自行车及相关配件。2017年11月,双方还约定,在天津飞鸽公司正确完整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如东峡大通公司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东峡大通公司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天津飞鸽公司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018年4月,天津飞鸽公司、东峡大通对应收账进行核对,并签约《往来账项询证函》。双方确认截止2018年4月8日,东峡大通公司欠付天津飞鸽公司货款87608172.9元。
此后,东峡大通公司仅支付了部分货款,经天津飞鸽公司统计,截止2018年5月30日,东峡大通尚欠天津飞鸽公司货款73037957.9元。天津飞鸽公司已就欠款情况多次与东峡大通公司沟通、催要,但东峡大通公司至今未能偿还上述欠款。
东峡大通辩称,其在对飞鸽公司供应的车辆部件进行抽检时,发现2017年11月、12月存在质量问题,经协商,确认天津飞鸽公司赔偿东峡大通公司327800元,应从货款中扣除。
最终法院判定,东峡大通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给天津飞鸽货款72710157.9元及违约金7789499元;东峡大通同时付给天津飞鸽违约金,以7271万元为本金,自2018年5月3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东峡大通付给天津飞鸽保全费5000元。东峡大通还需要给付案件受理费44万余元。
同时,天津飞鸽还申请对ofo进行财产保全。最终法院进行了民事裁定。法院对东峡大通价值80827456.9元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或扣押,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回溯:2、3年前ofo和飞鸽还是甜蜜期
就在2、3年前,ofo和飞鸽还处于甜蜜阶段。作为ofo的代工厂,飞鸽拿到的订单是500万辆。当时飞鸽还表示,后期随着ofo的扩大,飞鸽也会极力地配合。此外,飞鸽研发部总监赵锟还表示,生产线上平均15到17秒生产一辆ofo共享单车,一条生产线上每天生产共享单车2000余辆。从2016年12月到2017年3月,飞鸽为ofo完成80万辆车订单,占其全年产能三分之一。
而ofo也表示,跟飞鸽合作,“因为他们有几十年生产经验,他们最懂用户体验,生产工艺非常优良。而一些所谓自主研发产品,没有经过几十年消费检验,很难在短期内达到最佳用户体验和颠覆性技术革新。”
不过很快,甜蜜期就随着共享单车落幕的大潮过去了。如今,ofo深陷多起纠纷。
关注:飞鸽是否能按时拿到货款还是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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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法院判决飞鸽胜诉,不过最终其能否按时拿到货款还是未知数。
去年11月,ofo还被判给另一供应商上海凤凰欠款7191万元,不过ofo却选择了“分期付款”。
根据上海凤凰自行车公司的公告,2017 年,凤凰自行车与东峡大通签订了《自行车采购框架协议》后,凤凰自行车与东峡大通签订了多份采购合同。经双方核对,截至起诉之日,东峡大通仍欠凤凰自行车货款人民币6,815.11万元。根据采购合同,东峡大通拖欠货款及费用的行为严重违约,凤凰自行车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海凤凰方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6,815.11万元,并赔偿原告逾期付款违约损失186.52万元、支付原告律师费、担保费等20万元(暂计)等,共计7000余万元的费用。
东峡大通公司为ofo的全资子公司,ofo创始人戴威为其法定代表人。2017年5月,共享单车风头正旺,上海凤凰自行车与ofo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其中规定,自签署该协议之日起,东峡大通或其关联公司在12个月内,向凤凰自行车提供总量不少于500万辆的采购计划,凤凰方面表示,“若按照公司2016年度运行情况,协议约定的500万辆采购量将给凤凰自行车带来约4000万元的收益。”不过,时隔一年,去年5月凤凰的公告显示,凤凰仅向ofo的运营方东峡大通及其关联公司提供自行车产品186.16万辆,实现销售收入6.37亿元。从交易量来估算,双方实际交易仅为这份协议预期的不到4成,据此估算,凤凰方面的收益仅有1000万出头。在其拖欠货款7000万元的基础上,凤凰方面会形成较大亏损。
法院判决东峡大通支付上海凤凰7191万元的款项,不过最终,ofo因无力一次性偿还,仅支付了2792万元,其余部分将以分期付款方式偿还。
(原题为《被判向飞鸽支付欠款8050万元 ofo能按时还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