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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台港澳人员来沪就业审批,上海再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看中国

2019-02-21 09:55

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简化行政审批一直以来都是上海市政府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上海市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仅2018年,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185项。今年,上海市对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上海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17项行政审批等事项。

其中,上海市政府决定取消包括权限外境外投资企业转报商务部、台港澳人员来沪就业审批以及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在内的15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同时调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市场监管部门2项补发营业执照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本次上海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涉及到了市商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委、区交通部门、市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市场监管部门等8大部门,涵盖了就业、投资、交通、渔业、农业和企业办理等方面。

而本次上海市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涉及到了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市场监管部门的补发营业执照项目,相比于过去,营业者如果丢失或损毁营业执照,不再需要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改为在审批部门官方网站免费发布公告,有效简化了营业者补得营业执照的流程,优化营商环境。

附:

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

一、市商务委(1项

权限外境外投资企业转报商务部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由商务部通过采取重点督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管,市商务委实时根据商务部要求,配合其做好有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项)

台港澳人员来沪就业审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53号),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好台港澳人员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失业登记、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各项工作。

三、市交通委(3项)

(一)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1.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2.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维修业务,维修服务完成后应提供明细单,作为车主追责依据。3.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为的监管,对维修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4.建立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维修诚信体系建设。

(二)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享受国民待遇,严格按照国内道路运输经营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依法办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加强安全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三)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享受国民待遇,严格按照国内道路运输经营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依法办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加强安全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四、区交通部门(1项)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1.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2.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维修业务,维修服务完成后应提供明细单,作为车主追责依据。3.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为的监管,对维修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4.建立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维修诚信体系建设。

五、市农业农村委(2项)

(一)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1.加强宣传引导。2.加强日常监管和重点时段监管。3.按照农业农村部的渔港报告制度制定具体监管措施。

(二)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审批(初审)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1.加强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完成后监管。2.协助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做好现场核实。3.加强涉及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单位日常经营利用、人工繁育监管。

六、区农业农村部门(1项)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1.加强农业机械维修质量监管。2.落实农业农村部制定完善的农业机械维修相关标准和规范。3.引导农业机械维修企业加强行业自律。

七、市市场监管局(3项)

(一)企业集团设立登记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强化企业母公司(集团公司)的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司增设分公司备案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设维护好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三)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备案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设维护好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八、区市场监管部门(3项)

(一)企业集团设立登记(浦东新区)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强化企业母公司(集团公司)的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司增设分公司备案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设维护好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三)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备案(浦东新区)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设维护好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市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

一、市市场监管局(1项)

补发营业执照(对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取消申请材料营业执照作废声明,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改为在审批部门官方网站免费发布公告)

二、区市场监管部门(1项)

补发营业执照(对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取消申请材料营业执照作废声明,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改为在审批部门官方网站免费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