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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市场对科创板发出这五方面声音

财经

2019-02-20 14:30

2月20日,科创板征求意见期结束。

2019年1月30日晚,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与此同时,上交所亦发布系列配套文件,市场所有关于科创板的猜想和期待终于落地。

《实施意见》指出,科创板根据板块定位和科创企业特点,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相应设置投资者适当性要求,防控好各种风险。

根据上交所要求,征求意见稿在2019年1月30日至2月20日期间进行意见征求,而2月20日,科创板的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期正式告一段落。而关于在意见征求期间提交的意见,经济观察网记者电话咨询上交所,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对相关内容进行过公开披露。

哪些问题是市场关注的焦点呢?

经济观察网记者获悉,2月15日到17日,上交所党委书记、理事长黄红元,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蒋锋,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潘学先等先后分赴上海、北京、深圳、成都四地召开了9场片区座谈会。

2月19日,中关村管委会召开设立科创板及试点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邀请人工智能、集成电路、5G、新药研发、医疗器械等领域的科创企业、保荐券商、创投机构、行业专家就科创板制度规则开展深入交流,主要围绕五个方面提出了建议。

首先,在上市条件方面,希望进一步突出科技创新特色。企业应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在上市标准中增加研发投入、科研人员、专利标准等指标,进一步明确未盈利。表决权差异安排、分拆上市等具体审核细则。

第二,在股份减持方面,针对核心技术人员、创投基金股东等减持,建议结合证监会反向挂钩政策,按照其持有的年限设置相应的减持进度。

第三,在个人投资人适当性条件方面,建议在门槛设置上综合考虑个人证券账户资产和专业背景知识相结合,既要增加流动性,也要增加专业性。

第四,在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方面,可从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参与咨询,避免专家局限性。咨询意见可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第五,在信息披露方面,充分考虑对企业商业机密、知识产权等保护,采取有限披露的原则。

除了上述五个方面,关于上市审核周期、定价、配售、交易制度等方面也受到普遍关注。审核方面,意见稿中规定,上市委负责对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进行审议。也就是要经过两重审。希望实质审核的权限和标准能更加具体,不要出现双重审核,导致企业上市成本和周期增加。而交易制度方面,市场担忧科创板正式推出后会出现暴涨暴跌情况,希望尽快明确融券规则,让科创板的推出更加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