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粤港澳深度合作区示范区,专家:可将横琴建为离岸经济体
澎湃新闻记者从《纲要》中注意到,横琴不仅是被多次提到的一个发展点,推进珠海横琴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还作为一个单独的一节,提出了明确的部署要求。
位于广东省珠海市的横琴岛,距离澳门仅200米。2008年12月,国务院通过《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规划建设珠海横琴新区等合作区域,作为加强与港澳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合作的载体”。2011年,《国务院关于横琴开发有关政策的批复》正式下发,同意在珠海市横琴新区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优惠政策”,授予横琴新区立法权、在横琴建立特殊的通关管理制度、实施特殊税收金融政策、实行特殊的产业政策、赋予特殊的审批管理权限,至此,横琴成为“特区中的特区”。
2月18日出炉的《纲要》,将横琴新的发展未来展现给公众。《纲要》提出,将配合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高水平建设珠海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统筹研究旅客往来横琴和澳门的便利措施,允许澳门旅游从业人员到横琴提供相关服务。支持横琴与珠海保税区、洪湾片区联动发展,建设粤港澳物流园。加快推进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和粤澳合作产业园等重大合作项目建设,研究建设粤澳信息港。支持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发展,探索加强与国家中医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创新联盟的合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为园区内的企业新药研发、审批等提供指导。探索符合条件的港澳和外籍医务人员直接在横琴执业。
“横琴是广东省三个自贸区之一,连接珠海和澳门,其功能和使命就是建立一个更开放更有效力的一个经济制度体系。”暨南大学经济学教授冯小云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作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之一,可将国际上行之有效的做法、规则和制度在横琴先行试验,而后再推广至其他地区。
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教授、香港国际金融学会会长肖耿,同时也担任广东珠海横琴自贸区专家委员会委员。他告诉澎湃新闻记者,横琴作为半岛,具备非常好的地理条件和制度条件,可以更大胆的作为试点,“横琴虽小,但紧接澳门,与香港地理位置也十分接近,未来,粤港澳大湾区的交通网一旦建成,可以促成横琴在金融创新等高增加值领域的新突破。”
《纲要》提出的一系列针对横琴发展的政策指向,也充分说明了横琴对于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作用。《纲要》提出,支持珠海和澳门在横琴合作建设集养老、居住、教育、医疗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民生项目,探索澳门医疗体系及社会保险直接适用并延伸覆盖至该项目。在符合横琴城市规划建设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探索实行澳门的规划及工程监管机制,由澳门专业人士和企业参与民生项目开发和管理。研究设立为澳门居民在横琴治病就医提供保障的医疗基金。研究在横琴设立澳门子弟学校。
同时,还将支持横琴与澳门联手打造中拉经贸合作平台,搭建内地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国际贸易通道,推动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商业存在等服务贸易模式创新。支持横琴为澳门发展跨境电商产业提供支撑,推动葡语国家产品经澳门更加便捷进入内地市场。研究将外国人签证居留证件签发权限下放至横琴。
肖耿说,目前的横琴新区已经形成为一个高水平的CBD商务中心,所有的设施已经基本建成,像是一个“小香港”,“既可以利用澳门的开放优势,也可以对标香港,未来,横琴在大湾区当中会承担起非常重要的联络任务。”
他建议,按照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划,可以将横琴建成为一个离岸经济体。“中国需要发展离岸经济中心,而已经具备条件的横琴,建设步伐会更快,相信很快就可以成为一个离岸经济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