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刊文:一体统筹更好释放个税改革红利
个税起征点提高、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个税改革政策不断释放红利。然而,对于这样一个重大利好,有人却选择主动放弃,或者少申报,因为担心此前一直与个税缴纳挂钩的购车、买房、积分落户等会受到影响。
站在城市治理特别是大城市治理的角度,将购车、买房、落户等资质与缴纳个税、社保等关联在一起,有其现实必要性。这样能通过政策杠杆,有效调控人口规模,减轻资源承载压力,化解城市治理难题。不过,从公共政策角度看,任何一项政策都不可能孤立存在,都依存于一定的社会环境。既要考虑它自身的生存发展空间,也要考虑它可能引起的连锁反应。只有统筹考虑多方因素,构筑相关政策综合体,才能最大限度释放政策效能。
以个税红包为例。它一方面彰显出惠民利民的政策利好,另一方面又可能会影响部分群体特殊资质的资格申请。客观而言,这两者之间本质上并不矛盾。当前的困境并非政策本身出了问题,只不过需要相关地方、相关部门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统筹兼顾,尽快调整完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使其与个人所得税法相对应。
从更高层次看,这也说明,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是一个不断持续的过程,应时刻以一体性思维促进政策有效落地,而不能因为出现了一次“短路”就让一项惠民政策搁浅。这既考验地方政府的执政智慧,又检验其为民情怀。
实现政策的一体统筹,首先要在思想观念上有统筹意识。比如,政策制定前要未雨绸缪、超前谋划,作出一体性的顶层设计,统筹考虑所有相关影响因素,包括可能引起的连锁反应。反观一些成功的政策范本,大多做足了这方面的“功课”,把所有的影响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附带后果及其应急预案都作了统筹性考虑。
其次要革除部门“本位主义”。任何一项重大政策都是政府着眼于整个社会发展而作出的总体规划,并不是为某一个部门而设立的额外许可。因此,任何部门都不能仅仅站在自身立场考虑是否对自己有利,更不能打“有利则行,无利则拖”的“小算盘”,要形成执行落实政策的一致行动。在缴纳个税与特殊资质申报过程中,相关部门之间以及与有关地方之间,应该多一些沟通协调,在不违背政策框架前提下就个税缴纳、购房购车、居住证申请等具体问题,拿出一体性操作办法。
最后要有动态应对之策。世间万事万物都是在不断变化的,不可能停滞不前。囿于认知水平的有限性,一项政策制定之初人们未能统筹考虑所有因素情有可原。但是,一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则应适时动态调整。比如,个税优惠这项政策,地方政府在落实过程中不能打折扣,只能根据国家政策目标和自身发展规划、承受能力作出精准评估,在此基础上对诸如购车、购房、落户等指标作出动态调整,确保惠民政策真正有效落地。
(原题为《一体统筹更好释放个税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