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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延礼:发挥财税杠杆作用 撬动寿险业高质量发展

财经

2019-02-19 14:20

中国财富网讯(谢玥)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撰文,建言发挥财税杠杆作用,撬动寿险业高质量发展。他表示,高佣金导致的实际当期税率高企的问题,是影响和制约寿险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一大瓶颈,并提出四方面改善建议。

以下为周延礼文章的内容摘要:

当前,根据现行的税收法规,寿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当年税前可扣除金额,以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后余额的10%为限,剩余的部分不能结转到下一个税收年度进行抵扣,导致寿险行业不可抵扣佣金占比越来越高。根据收集的信息,寿险行业的当前市场佣金水平约为已赚保费的16%。高佣金导致的实际当期税率高企的问题,是影响和制约寿险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一大瓶颈。

为此,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出改善。

第一,尽快研究支持寿险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近年来,国家支持寿险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律体系逐步健全,但现在仍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如2009年颁布的 《关于企业手续费和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29号文),文中规定人身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可税前扣除金额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后余额的10%为限,剩余的部分不能结转到下一个税收年度进行抵扣。这项规定未充分考虑到我国寿险业发展的现状和为完善社保体系所做的产品创新形成的业务结构性的调整,不仅没有助力,反而拖了“后退”,使得寿险公司承担的实际税率更高,现已成为我国寿险行业的发展面临的困局。业界普遍认为佣金税收问题是主要原因之一,解决这个问题迫在眉睫。当前寿险行业迈入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升级关键时期,越来越多的寿险企业面临高佣金税的问题,这已经成为一个制约全行业发展,更好地发挥服务保障民生社会功能的瓶颈。

第二,借鉴国际寿险业税收征管的经验,改进我国寿险业税收征管政策。提升佣金费用扣除上限的改革,是提高我国寿险业竞争力重要突破口,也是与国外人寿保险行业税收征管政策相一致的。国际上通常是允许100%的扣除,无论费用是否予以递延都适用。此外,由于我国保险中介的佣金收入是全额征税的,现行的扣除限额还存在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在佣金的不对称性问题。

第三,随着我国保险市场进一步扩大开放,中外资寿险税收征管政策不同会带来公平性差异,影响外方股东的长期投资意愿。税收政策对于中外合资的保险机构财务核算的公平会带来疑惑,为避免额外税收负担,财税政策杠杆作用可助力外资保险公司长期投资我国保险业。对此,外方股东曾多次向相关监管机构及税务部门反映过这类情况,建议修改该税务规定。建议国家税务总局能就这一诉求做些调研,尽快解决税法不利于寿险业发展的问题。

第四,为适应我国保险业进一步扩大开放需要,有必要完善支持寿险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全面落实现行优惠税收法规,支持我国寿险行业发展。具体建议财税部门及其它相关监管机构能够尽快解除或降低保险佣金扣除的限制,研究出台分阶段的减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