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首份孕产妇生产事故救济报告出炉:产妇死于羊水栓塞最多
一名年近40岁的孕妇有妊娠高血压,定期产检时,医师特别提醒应按时用药,但孕妇并没听医嘱。结果怀孕39周时突然肚痛出血急诊就医。胎儿心跳从正常到情况越来越差,几小时后紧急剖腹将孩子取出,因妊娠高血压合并胎盘早期剥离,胎儿缺氧严重,只活了几小时。
台湾孕妇死亡率为10万分之11,台湾妇产科医学会秘书长黄闵照表示,台湾孕妇最常见死因为疑似或确诊羊水栓塞、产后大出血,发生率不高但仍有可能,发生时家属常难以接受,也易产生医疗纠纷。
台湾卫福部门民国2012年起试办生育事故救济,给予遇到不幸生产重大伤亡案的家庭最高新台币200万元补偿。试办已多年,在2016年6月30日,卫福部门首次统整数百件申请案提出分析报告。
报告称2012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29日试办期间共494件申请案,由诊所提出申请者为157件,占31.8%为最多。若将各层级机构申请案件数对比同期向台“健保署”申报的生产数比例,以诊所及区域医院最高,均为千分之0.58。
试办时获救济的孕妇死亡案件以诊所申请为多,约占4成。事故原因以羊水栓塞63件为最多,占63.6%;其次为产后大出血,再次为血管栓塞。孕妇重伤害部分,事故原因以颅内出血最多。
报告指出,试办计划时的新生儿死亡原因前三名为胎儿窘迫、胎盘并发症、呼吸窘迫。重大伤害案中,前三名主因为周产期窒息、肩难产及臂神经受损、胎儿窘迫。
黄闵照称,羊水栓塞、产后大出血等是生产时不可预期状况,难以预防,但仍有些风险事故其实可以避免,如已知孕妇高血压、高血糖,可能造成胎盘早期剥离,增加生产风险,也可能胎死腹中、胎儿发育不良。
黄闵照指出,孕妇定期产检发现有高危险妊娠因素,就应控管风险,最好“适时适地”生产。如胎儿周数够大可生就应及早生出,不要等到37周。如固定在诊所产检,考虑诊所急救照护设备不足,应“子宫内转诊”,尽早到大医院生产较好。
根据分析报告,救济事故较多发生在诊所。黄闵照表示,诊所生产量占全部生产量约1/3,但以申请件数来说,确实较高一些。可能是孕妇倾向于让原产检医师助产、不愿转诊大医院,但诊所后送来不及应变。
黄闵照表示,台湾卫福部门正着手在各县市建置周产期照护中心,采取开放医院制度,产检可在基层诊所进行,但如果是高风险妊娠,鼓励基层院所协助转诊。诊所应有处理原则,不是拼命接生,出事再后送。
万芳医院妇产部产科主任王乐明称,孕妇应有正确观念,如果本来就有慢性病,应听从医嘱服药,且要定期产检、随时注意胎动。孕妇如有高危险妊娠风险因素,就应考虑到大医院生产,有较充足的急救设备应变。
(原题为《台首份生产事故救济报告出炉 产妇死于羊水栓塞最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