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多地检察院检察长受聘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授课谈“法治”
记者发现,2018年下半年以来,广东多地检察院“一把手”纷纷受聘担任当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
这些检察长中很多是厅级以上干部,甚至不乏副省级干部,他们“降低身段”当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成为党的十九大以来广东出现的新气象。
这些“一把手”“高配”担任副校长的用意何在?他们上课又讲了哪些内容?
都有谁?厅级副省级检察长当副校长
“非常高兴今天能来到这所百年名校——广雅中学,我自豪的、我荣耀的是,能够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广雅中学‘开学第一课’的课堂!”2月17日下午,欧名宇受聘担任广雅中学法治副校长后一站上讲台,便迅速“摆正”了自己的副校长角色。
据记者统计,2018年下半年以来,广东多地检察院“一把手”受聘担任当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检察长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时间段,最为集中的是在2018年12月,该月中的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
广东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长中,级别最高的当属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
去年12月3日,也即宪法日前一天,林贻影来到广东实验中学,受聘担任该校法治副校长,并为同学们讲授首堂法治课。这是广东首次出现副省级干部受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
“头雁效应”很快显现出来。
根据公开信息,除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维玉是2018年10月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外,江门、中山、河源、清远、湛江、茂名等地级市检察院的“一把手”均系2018年12月聘任,广州、潮州两市检察长于今年1月受聘法治副校长。
他们都是厅级干部。
此外,广东一些县(区)、县级市的检察院以及铁路基层检察院“一把手”也获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
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检察长担当法治副校长,在广东正逐渐走向全覆盖。
讲什么?法治精神、法治原则是高频词
就任法治副校长后,检察长们做了些什么?
记者注意到,围绕青少年成年中遇到的热点问题、焦点问题,讲授并传播法治原则、树立法治精神,是法治副校长们的履职重点。
2月17日下午,随着大屏幕上一组组不遵守规则的图片相继播放,欧名宇从常见的违反规则现象引出规则意识话题,指明法律是最高的社会规则。
他围绕古代法字“灋”的寓意讲授了规则与法治的重要意义,再通过讲解青少年实施犯罪及被侵害的三个典型真实案例,引导学生们学会运用规则和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书写人生精彩篇章。
“正如我们驾车靠右行驶、乘坐公车先下后上、乘坐飞机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等,这些行为并不会让我们觉得不自在,反而会觉得这样做给我们带来安全感。这就是规则已经内化为自身的思想自觉、行为习惯,确信规则会给自己带来保护。”欧名宇说,“规则意识是法治建设的基石,而法治秩序的实现同样离不开人们将守法本身视为一种美德与习惯。”
“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就是把法治搬进学校,帮助同学们更好地树立法治意识,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大家共同的力量。”省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围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这一主题,为同学们讲授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他号召同学们“尊崇法律、崇尚法治、从我做起”,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成为担当民族大任的时代新人。同时,结合实际案例介绍检察机关的职能以及未成年人如何用好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外,河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永珊受聘担任河源高级中学法治副校长后,授课的主题是“崇尚法治 出彩人生”;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维玉讲授的法治课主题是“法律护航青春——青春期未成年人法治、规则意识教育”。
校园欺凌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现象,也是深受检察长们垂青的法治课主题。
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玉在江门市第一中学法治教育课上,从法律的相关规定和校园欺凌两个方面,结合司法实践,用一个个具体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诠释了法律的基本知识,启发同学们敬畏法律、学好法律、遵守法律、用足法律,将法治观念内化入心,外化于行。
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天鸿以“检爱护航‘未’你而来”为主题开始了他的法治专题讲座,他教育同学们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成为校园欺凌事件的施暴者或受害者,谨慎交友、拒绝毒品。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欧名宇首次以“法治副校长”身份为广雅中学学生讲授法治课
有啥用?不止步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以前,我以为法律离我们学生很远,听完课才知道,法律原来与我们成长息息相关啊!”一位广雅中学的学生听完欧名宇的课后向记者表示。
在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看来,近年来,一些校园欺凌、校园凌霸现象引起了全社会关注,犯罪低龄化问题也开始抬头,检察长受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现象的出现有现实必要性。
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祥福在受聘法治副校长当日提到,当前清远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仍时有发生。
英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阳在受聘仪式上介绍相关背景时说,英德市未成年人犯罪和被侵害犯罪案件仍时有发生,涉及学校、学生权益的案件不断增多。
除了具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这一“功能”外, 广东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郑子殷还认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对于促进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及树立规则意识、提升法律素养具有积极意义。
郑子殷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同时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法治副校长制度显然顺应了这些要求。
记者注意到,检察长们在法治课堂中普遍强调,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进一步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提高学生知法守法意识,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另外,法治副校长要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强化检校合作,着力构建多位一体的青少年犯罪预防体系。
法治副校长还要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利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组织学生走进检察机关、法治教育基地等进行参观学习。
不过,宋儒亮也指出:与律师担任法治副校长、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以及普通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相比,位高权重的检察长们担任法治副校长的优势如何体现出来?检察长们担任法治副校长后的实际效用究竟有多大?
他认为,这些问题还需在实践中进一步观察、评测,并改进、完善答案。
(原标题:《广东不少厅级检察长受聘任中小学副校长,有何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