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侦查、零口供……济宁一男子持枪抢劫被判12年
大众网济宁·海报新闻2月15日讯(记者 李丹)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近日,任城警方"零口供"破获了一起抢劫案,经过二审宣判,犯罪嫌疑人杨某龙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17年3月6日下午13点50分左右,任城警方接到报警称,在任兴路薛口家园附近一男子持枪抢劫。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民警赶到现场的时候看见受害人身上还有用胶带、麻绳被捆绑的痕迹。"任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许飞介绍说,经过民警与当事人的初步了解得知,河南的梁某来济宁谈生意,由于不熟悉环境路线,正在薛口家园附近的路边停车休息。突然车门被打开,一名戴口罩、背挎包的男子坐进了车里。"进了车里这个嫌疑人就拿枪抵着受害人,并把他拉到了后排座上,并要受害人交出身上的钱财。嫌疑人从受害人身上只翻到了1000元钱,接着又要求受害人拿出银行卡,到附近的银行取钱。"许飞说,嫌疑人逼迫受害人下车取款,在取款的过程中受害人趁机逃跑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办案民警研判案情。
案发后,任城公安组织各警种组成"3·06持枪抢劫案"调查专案组,对这一案件展开调查。"我们的民警一方面针对嫌疑人的行走轨迹进行调查,一方面根据车辆信息、人物特征进行调查。"任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张纪贺介绍说,"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这个嫌疑人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在作案之后他换乘了多辆交通工具逃窜,并在作案前沿着任城大道、任兴路、长虹路、机电路这一带来回徒步转悠了3个多小时,就是伺机寻找作案的对象,最终选择了一辆一人独自驾驶的车辆下手。"
监控视频中犯罪嫌疑人在寻找目标。
根据查询沿街监控,办案民警注意到,这一犯罪嫌疑人的两大特点比较突出。"一方面他戴着口罩帽子反侦察意识强,另一方面走路有点踮脚很可能脚受过伤,于是我们就考虑,他走路不方便肯定需要出行的交通工具。"民警许飞介绍说,经过一路查找,终于找到嫌疑人杨某龙驾驶的一辆黑色现代轿车,经过核对该车车牌属于套牌。虽然这一线索中断,但被抢车辆信息的出现给民警带来了希望。
民警介绍案发过程。
"我们另一路的调查民警发现,受害人梁某的车辆出现在去往二十里铺的路上,于是我们即刻赶往遗弃车辆现场,而嫌疑人已逃离了现场。"张纪贺说,虽然嫌疑人的车辆套牌信息无所查询,但车辆的驾驶轨迹却有了新的突破。"这个套牌车停在了离案发现场不远的一个尚未启用的停车场,而且在监控中还发现,这期间他还联系了两个朋友到城区一洗浴中心,经过多条线索汇总终于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的线索。"历时34小时,犯罪嫌疑人杨某龙被抓获归案。
经过民警调查,犯罪嫌疑人杨某龙39岁,是嘉祥县一无业人员,平时靠打零工为生,有赌博的不良嗜好,并且有前科。在审讯过程中,杨某龙拒不承认犯案,也不交待作案过程。法院在大量事实面前以"零口供"审判,经过一审、二审宣判,犯罪嫌疑人杨某龙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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