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从四方面保障水产养殖绿色发展落实
养殖水产资料图。陈超 摄
中新网2月15日电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15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将从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责任、加强考核约束、加强执法监管、加强引导示范等四方面,保障《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的落实。
会上有记者问:这次《意见》的出台对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有着很强的指导意义,请问农业农村部今后还将具体采取哪些保障措施来促使《意见》得到落实?。
于康震指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目标已经确定,措施已经明确,关键就是在贯彻执行上要下功夫、见行动。这次《意见》对落实各项举措的保障措施做了四方面的明确规定。首先要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责任。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重点在地方,当然成绩也在地方。水产养殖业想要实现绿色发展光靠农业农村部肯定不行,光靠农业农村部门也不行,更多的要靠相关部门,特别是地方各级政府来推动落实。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有利于压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集中资源要素,确保绿色发展的各项任务能够落到实处。
于康震表示,各地还要加强考核约束。将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评价内容挂钩,以考核来倒逼工作的落实。实施奖优罚劣,对绿色发展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充分调动地方人民政府和规模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同时对违法违规或者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于康震指出,各地要加强执法监管。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的执法检查。强化普法宣传,增强养殖生产经营主体遵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各地要加强引导示范。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积极推广生态健康的养殖模式。
谈及总体想法,于康震指出,农业农村部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高举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大旗,把《意见》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进行贯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能够如期实现。通过调整养殖结构、转变养殖方式、推广清洁生产、防控养殖污染,实现由粗放经营、单一增产向提质增效、绿色生态转变。增加优质、特色、绿色、生态的水产品供给,尽快把《意见》的政策红利转化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生产与生态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