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陈英:办的不是案件,是别人的人生
她,叫陈英,先后在反贪局、公诉科工作,现在是鼓楼区检察院最年轻的员额检察官之一。在她手上办理的案件全部定性准确,没有一例错案漏罪。2019年1月,她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在陈英看来,检察官的手中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
今天的检察故事就来讲讲陈英如何“一碗水”端平法律与人生。
办的不是案件,是别人的人生
2016年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员额检察官是唯一有办案资质,有着能够独立受理案件,独立出庭等权利。
陈英作为检察院里最年轻的一批员额检察官之一,关于办案,陈英谈到最多的词就是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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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手上处理的每一个都是活生生的人,每个决定都可能影响到他的一生,所以这就决定我们在审理每一个案件的时候必须审慎。”
正是抱着这样的想法,这个在法庭上鞭辟入里、掷地有声的女公诉人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总是细之又细、慎之又慎。
2017年12月,陈英接到了一起公安机关送来的报捕故意伤害致死案件,犯罪嫌疑人是一名的士司机,半夜接了两名六十多岁喝醉的乘客,在福州北大路下车时因乘客拒绝付费发生了口角与拉扯。过程中,一名乘客倒地后脑溢血不幸死亡。但倒地的过程并没有人看见,司机停车的位置,也恰好避开了监控探头。
通过尸检报告,陈英发现老人身上本身存在疾病,补充侦查后,发现老人腿部跟脑部都做过手术,加上那天老人的同伴证实了当时两人都喝成了烂醉,综合判断,此案件因证据不足,陈英做了存疑不起诉的处理。
然而本该到此为止的案件,陈英却没有就此撒手不管,不仅调解了双方的矛盾,做嫌疑人的工作,还帮助老人的家里申请司法救助,老人家里最终获得七万元的赔偿。在陈英看来,法律不是冰冷的,同样能给予人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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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冰冷冷的东西,你要把这些冰冷的东西内化于你自己执法办案的过程中,让每个老百姓都能够接受,然后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也感受到法律的一个温情。”
声音洪亮、语气坚定、反应快速、提问犀利,这是在公诉席上的陈英给人最深的印象。陈英告诉记者,出庭支持公诉并不是一项轻松的工作,总会有突发状况。
2018年1月,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公开审理,陈英出庭支持公诉。经查,曾经是房产中介的被告人吴某清为推销业务,曾通过网络渠道购买了不少公民个人信息。2016年8月至12月间,吴某清将107044条公民个人信息发送给其弟吴某辉,其弟骗取26名被害人共计33万余元。
由于庭前被告人认罪认罚,辩护律师也对案件无异议,本院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然而,让陈英想不到的是,庭审开始后,辩护律师突然一改庭前态度,抛出许多问题,质疑被告人发送公民个人信息的数量以及被告人的行为是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
在当时的情况下,如果轻信了律师的话,可能就会影响到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认定,那就会面临连缓刑的条件都达不到,弟弟已经被抓进去了,哥哥如果再被关押,这个家庭即将面临破碎。陈英稳稳接住了辩护律师抛出的一个接一个的问题。在庭审中陈英结合其他证据材料向被告人阐述翻供将直接对其判决刑期产生的利害影响,确认其系在自愿情况作出有罪供述并认罪认罚。
陈英说,她代表的一直不是个人的形象,而是国家的公诉人和法律的权威,她以此为豪。未来,将不断积攒办案经验,谨慎的对待未来的每一起案件,每一个人生。
“发表自己个人意见的时候,真的有一种神圣的使命,觉得我是代表国家坐在这里,我是代表国家来指控犯罪的,这个是检察事业给我的一个职业荣誉感,当每个案件都能做到双方都满意,我就感觉我做的这份工作,有意义有价值。”
本期责编 | 郑雯
摄影 | 许斯影
素材供稿 | 夏晓莉
来源:福州鼓楼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