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网站消息,2019年2月15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6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2019年2月17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7.8%-32.4%,征收期限为5年。另外,商务部接受了部分巴西出口企业的价格承诺申请,对于不低于承诺价格的相关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应国内白羽肉鸡产业申请,商务部于2017年8月18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立案后,商务部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相关规则进行调查,在初步调查基础上于2018年6月8日公布了该案肯定性初裁裁定,随后经过进一步调查,作出上述最终裁定。(原题为《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