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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永永、德尔加多不能为国足出战?鲁能归化遇难题

独家观点

2019-02-14 14:07

2月14日凌晨,德国转会市场网朱艺透露,由于在欧青赛有过出场记录,侯永永、德尔加多根据国际足联相关章程规定,很可能无法为中国国足出战。

针对德尔加多的情况,央视@Kanchu看球表示:“重点在于他踢世青赛时还没在中国住满5年,所以他无法通过长居归化,这个FIFA章程里有写,且有先例:巴西后腰Fernando Reges(后来在曼城踢过),2007—2014年效力葡萄牙联赛,2014年他提出归化到葡萄牙,但被FIFA驳回,因为他曾在2007年代表巴西参加南美青赛,而2007年时他尚未在葡萄牙居住。”

“查了查德尔加多(Delgado)的wiki百科页面,英语版制作得非常潦草,没有写他的葡萄牙国字号履历。而意大利语版这方面相对好一些,写上了各级国字号的履历,并注明参加过世青赛,但没有更新他加盟山东鲁能。”

“目前FIFA执行的尺度是,你的路径达标在先就可以(亲缘or长居5年),护照只需要在比赛前搞定即可,不需要一开始就拥有护照,但是要先达标(亲缘or长居5年)再选择国家队。所以这个尺度下,亲缘得到的保护多,因为亲缘是球员一出生就具备的。”

“说几个熟悉的例子,前人和华人后卫陈昌源曾经代表比利时参加过2002欧青赛,那时候他还没有宝岛身份,2011年他才拿到宝岛身份证,然后参加世预赛。还有些德国出生的土耳其球员,出生后一直没有土耳其护照,先代表德国青年队踢,发展瓶颈后,此时再办护照加入土耳其队.....”

德转朱艺随即发文:

感谢@Kanchu看球 的提醒,在仔细阅读FIFA章程中关于归化球员代表新协会出场比赛的规定后发现了新问题,佩德罗·德尔加多理论不存在为中国国家队出场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德尔加多在归化后,只能代表俱乐部参加联赛,即便在中国居住五年也不可以,他永远不能够代表中国国家队出场比赛。

参考阅读:《国际足联章程》

5.2 除第8条规定的条件外,任何已参加过一场任何类别的足球正式赛事(全部或部分)比赛的球员,均不得为另一个协会的代表团队参加国际比赛。

8.1 如果球员拥有多个国籍,或者球员获得了新国籍,或者球员因国籍而有资格参加多个代表队,则他可以且只允许一次,根据以下条件,请求更改他符合条件的协会并代表其进行国际比赛:

(a)他未曾在国际A级正式比赛中为他目前的协会进行比赛(全部或部分),并且在他第一次代表他目前的协会的代表队在官方的国际比赛全部或部分出场时,他已经拥有了他希望参加的代表队的国籍。

(b)在已经为他之前的协会参加一项正式赛事后,他不得代表新协会参加这一赛事。

也就是说,由于德尔加多已经在世青赛这样的国际正式赛事中为葡萄牙出过场,因此,他已经永久丧失了通过在中国居住五年,再获得中国国家队代表资格的可能。

葡萄牙足协官网有他参加世青赛的完整记录作为证据。由于从官方途径获取的情报是,德尔加多并无三代以内近亲属在中国出生,他是以优秀非华裔球员身份来申报归化的,如果他不具备未来代表中国国家队的参赛资格,那么体育总局和公安部不一定会同意办理归化,谨此提醒山东鲁能俱乐部注意核实。

@中国海外球员新闻也写道:“简单说,侯永永、德尔加多因为在欧青赛有过出场记录,根本不适用于血统或者长居,直接跳到第8条,需要满足【没有A级赛记录且在任何官方国际比赛第一次出场时已拥有中国国籍】或者【违背意愿或不知情的情况被zf剥夺原协会国籍且已拥有或取得中国国籍】时才具备申请代表中国出战正式比赛的资格。”

对于陈昌源的情况,朱艺表示:“确实,陈昌源是2002欧青赛比利时的一员并且出场了,但他却在2011年突破了这个规则代表中华台北队出场了,2011年就已经有了这条规则了。所以在说不通的情况下,只能猜测,也许FIFA在对待有亲缘关系的球员入籍时,是有优待的。如果确实是这样,那么侯永永看来还有希望。”

(来源:肆客足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