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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婉婷疑用母亲赃款留学 律师:案发9年前留学加拿大

独家观点

2019-02-13 14:20

新京报讯(记者王巍)1月28日,歌手曲婉婷发微博表示母亲被羁押4年仍旧没有判决结果,此后,曲婉婷被质疑其留学加拿大的钱款是其母亲涉嫌职务犯罪的赃款。今天(2月13日)上午,曲婉婷母亲的辩护人接受新京报采访介绍了该案的进展,同时辩护人表示,根据起诉书指控,曲婉婷母亲张明杰的第一起犯罪事实发生在2009年,而曲婉婷在2000年便已前往加拿大留学,从时间上看,留学款不可能来自涉案款项。

2016年7月22日本报曾报道张明杰案庭审过程。

曲婉婷为母亲发微博遭质疑

2019年1月28日春节前夕,因《我的歌声里》而被国内听众知晓的歌手曲婉婷为母亲张明杰推送微博:“妈妈已被羁押4年多依然没有判决结果,心痛,但还要相信法院一定会给出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曲婉婷的微博发出后,遭到部分网友质疑,有评论称“曲婉婷留学的钱是母亲贪污的钱”。目前,曲婉婷微博下评论区已经关闭,仅保留四条表示鼓励和支持的评论。

曲婉婷的母亲张明杰案,于2016年7月在哈尔滨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本报曾于2016年7月19日、20日连续两天报道)曾任哈尔滨发改委原副主任的张明杰被控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三项罪名,在庭审过程中,检方认为,张明杰涉案3.5亿元,其犯罪金额特别巨大以及拒不认罪,建议法庭判处张明杰死刑;而辩方律师则以证人与张明杰有利害关系,检方查案时出现不规范行为,应该启动非法证据排除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界定模糊为由,认为张明杰无罪。

案件庭审已经过去两年多,新京报记者联系到张明杰的辩护人宣东,宣律师表示,目前案件仍没有一审宣判。其间,法院也没有向辩护人发出延期审理或者其他变更诉讼程序的通知。

记者通过各大审判信息网站查询,也没有发现张明杰案的宣判信息和文书。

事发前9年曲婉婷已赴加拿大留学

对于评论中质疑曲婉婷留学钱款与其母亲涉案钱款有关的说法,记者查询了张明杰案件的起诉书。根据检方指控,张明杰的第一起犯罪事实发生在2009年7月,当时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发布有关原种场整体产权转让公告,转让不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

张明杰与被告人王绍玉及东江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某共谋后,起草了《哈尔滨市原种繁殖场产权转让合同》讨论稿,并由张明杰组织道里区及原种场改制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对合同内容进行审议。其后,张明杰、王绍玉和魏某在转让合同中加入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内容。

2009年8月,张明杰蒙蔽原种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有关人员,在已被加入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内容的合同上签字,随后命原种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公章等证件交予东江公司有关人员。

宣东律师表示,曲婉婷在此之前已经赴加拿大留学。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曲婉婷被记载在2000年赴加拿大上学。

“从时间上看,曲婉婷早于母亲案发生前9年已经留学,留学款与案件并无关系。”宣律师表示。

同时,对于检方的指控,在庭审过程中辩护人也持有不同的观点。就该起犯罪事实而言, 检方认为,张明杰主要是通过蒙蔽合同方约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来实施犯罪。

辩护律师则认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包含国有土地使用的资格以及国有土地的价格,从现有证据和当时相关规定,只要补办手续就可以完成土地使用权的价格问题,不能以此证明张明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