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怎么培育怎样成长
【教育透视】
作者:刘杰(教育部职成司一级调研员)
编者按
农业、农村工作和粮食安全始终是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确立了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新型职业农民怎么培育?这项重大而又相对陌生的教育事业,进展如何?今天,我们刊发此版,既呈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现状,也希望广大读者对这一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给予更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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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的手上。”让十几亿中国人吃饱吃好、吃得安全放心,最根本的还要依靠农民,特别是要依靠新型职业农民。从2012年开始的历次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尤其是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必然要担当这一历史重任,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涉农职成教育
还是薄弱环节
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把培养青年农民纳入国家实用人才培养计划,确保农业后继有人,这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基础性重大工程。
按照教育培训的有效性和职能分工,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主要由教育部、农业部下属的涉农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各级农广校以及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培训学校等机构具体推动实施。到目前,我国基本构建起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机制和人才培养培训体系。但实事求是地说,涉农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仍然是我国整个教育体系较为薄弱的环节。
从农民受教育程度来看,我国农业劳动力中,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下的占83%,农业劳动生产率仅相当于第二产业的1/8,第三产业的1/4,世界平均水平的1/2。由此可见我国农民文化素质难以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大任,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而作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力量和重要来源,2017年,我国高职、中职涉农专业毕业生数只分别占全国毕业生总数的1.60%和4.58%,招生人数分别占全国招生总数的1.73%和3.24%,在校生人数也大致是这样的比例。从数据看,近些年涉农职业院校招生萎缩,传统种植专业多已停止招生。即便就读涉农专业,学生毕业后不是升学就是“跳农门”,回到农村务农的寥寥无几,农业后继乏人。
因此,跨部门合作,依托涉农行业部门、依托地方政府、依托涉农职业院校就成为必然选择。更需要我们联合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培养培训农业“后继者”和在职农民,以期尽快全面提升我国务农人员素质。这样,才有望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足够的一线农业生产劳动力和技术技能人才。
经验可资借鉴
包括职业农民教育在内的国外农业教育体系的形成有着明显的时代烙印,在法律法规、体系构建、教育教学、制度保障等方面的经验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农业职业教育在农业教育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
在各国的农业教育体系中,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是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农业职业教育占据着重要位置。比如,法国的农业职业教育从中等农业职业教育阶段开始,主要有农业职业高中、农业技术高中以及学徒培训中心三种。日本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农业教育体系,包括农业高校、农业短期大学、农林水产省农民学校、道府县农业职业学校、民间进修培训机构和就农准备校。
(二)农业教育和农业创业的经费投入机制
英国的农民培训工作由农业部培训局、地方教育局和农学院合作进行,英国唯一能得到政府资助的产业培训就是农业,农民培训经费的70%由政府财政提供。英国还从法律上规定,对农民参加培训期间的工资和津贴给予补助;农场工人上课时间的工资由农业培训局的政府基金支付,农场主不用支付。
韩国在面对农民离农现象日渐突出的形势下,于1980年颁布了“营农后继者培养方案”,据此在10所农业高中增设自营农专业,对其提供特惠政策:专设培养基金、免试入学、增加奖学金、鼓励女生入学、提供涉农机械短期培训、向毕业生提供营农起步资金等。同时还颁布了“农渔民后继者培养基金法”,先投入395亿韩元作为基础基金,开始实施新一轮职业农民培训计划。
(三)农业劳动力受教育水平逐步提高
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这些国家农民学历教育和培训快速发展,农业劳动力的受教育水平逐步提高。
美国农民学历教育转变为以高等教育为主,农业职业教育普遍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完成学院规定的学分教程,即某一模块或教学单元的学习,考核合格,会获得相应的学分,并可自由选择转到其他相关学校相关专业学习。
德国2010年的统计数据表明,69%的农业企业管理层接受过职业教育,其中具有农业高等教育学历的占10%,具有职业进修教育学历的占59%,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占31%,持有专业资格证书或师傅证书的人数达22%。
(四)非学历农业教育是农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除了学历教育外,农业推广和农业培训等非学历、非全日制教育也在农业教育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以色列形成了以政府农业推广机构为主,私营农业推广组织、农业专业协会和农业教育培训机构等相关组织广泛参与的“一主多元”的非学历农业教育体系。日本农民群体的互助合作经济组织——日本农协(JA)在农民职业教育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对农户进行生产技术、技能指导的“营农指导”业务是其主干业务之一。
20世纪以来,这些国家农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大幅下降,农业劳动力总数大幅下降,大都从农业生产安全稳定出发,制定了粮食自给自足的保护政策、培育职业农民的政策;涉农教育和培训普遍得到高度重视和发展,尤其是高中阶段的涉农职业教育依然发挥重要作用。这些国家的职业农民教育政策成功支撑了农业的持续现代化发展。
需要新政策支撑
(一)启动“涉农职教育人工程”,加大对涉农职业院校的支持,多方协作,培养农业“后继者”
国家可以给予经费支持,通过实施前拉后推的政策鼓励适龄学生就读涉农专业,重点鼓励新型职业农民的子女等就读农业院校,在涉农院校开设“大国三农”思政课程,让涉农专业学生成为学农、爱农、为农的农业后继者。
用5年时间,教育部门和农业部门协同培养150万名中职毕业生、50万高职毕业生充实到农业一线(要求学生毕业后到农业生产一线工作3~5年)。并对中高职院校涉农专业学生除免学费外实行特殊奖励政策。
构建农业职教体系,优先扶持高水平农业高职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对于涉农院校办学、专业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和技术研发平台建设等给予普遍支持。
(二)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提升工程”,依靠地方政府,发挥涉农职业院校的作用,提升农业“从业者”受教育年限
可以以中央财政为主、依托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落实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对职业农民和务农者多种形式接受职业教育予以支持,特别是将新型职业农民接受中等、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纳入国家助学和补贴政策范围。优先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50岁以下的职业农民通过“半农半读、弹性学制”等形式就读职业教育,有效提升从事现代农业生产技能,有力提高农村主要劳动力的受教育年限。可选择一批重点县开展国家购买农民学习成果的公益性补偿制度试点。
(三)启动“新型职业农民技能提升工程”,创新管理制度,建立农民学分银行,全面提升“务农者”的素质与技能水平
依托地方政府,充分调动职业院校、农广校、县级职教中心、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教育培养主体机构的力量;广泛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社会资源,制定合理的教育培养方案;积极推进农业职成教育和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工作的大联合、大协作、大发展,形成农科教结合的强大合力,推动涉农培训工作取得整体的最佳效益。
教育部门与涉农部门合作,优先购买务农者的学习成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联合涉农部门组织学历认定,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实施,达到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要求的学时数,可以为务农者发放相应的职业教育学历文凭。
(四)启动“智慧农民信息化工程”,用最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教育培训文化素质偏弱的务农农民,让手机成为农民的“新农具”
我国务农群体数量庞大、居住分散。建议加强国家层面的系统规划,启动“智慧农民信息化工程”,尽快形成包括新型职业农民等培养对象信息库和教学资源库的国家级平台,优先支持农业职业院校开展“互联网+农业”在线开放课程和资源库建设,搭建国家级教学资源开发应用平台,建立覆盖主要作物、主要农产品、农机装备等的国家级信息化教学资源库;优先开发基于农业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资源内容;力争用最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制作资源,实现共建、共享、共用,成群、成库地服务涉农学习群体。
《光明日报》( 2019年02月12日 15版)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