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谎称没车牌 谎言被当场揭穿
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 2019年2月1日,高速交警四支队十四大队在辖区芮城东收费站开展集中行动时查处一起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当日15时许,大队民警在芮城东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黑色本田牌轿车未悬挂车辆号牌,民警让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询问驾驶员王某车辆号牌情况时,王某谎称:自己的车牌还未办下,临牌忘带了。
民警通过查看其保险发现该车于2018年12月份购买的,对王某的话产生怀疑,于是对车辆进行仔细检查,在车内脚垫下找到一副牌号为晋MBU***。看着民警手中的号牌,王某向民警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最后,民警对其行为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车牌是车辆的身份证,上道路行驶必须按规定悬挂车牌。文明行车,安全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才能做到安全出行、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