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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不能在台湾种大麻?在加拿大已经合法了呀”

独家观点

2019-02-03 14:18

据《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警方1月30日在桃园逮捕一名私藏并种植大麻加拿大男子。此人辩称因加拿大近期合法化大麻,以为台湾也是如此。

加拿大男子被警方逮捕 图源:中时电子报

昨日(2月1日),台湾警方宣布破获一起外籍男子种植大麻案。这名52岁的李姓加拿大男子在桃园龙潭做英语教师,警方掌握他从海外网站购买大麻种子,并邮寄至台湾

1月30日,警方搜查了他在桃园山区的租房,当场查获163株大麻、近900克干燥大麻花以及自动化灌溉、施肥设备,已依毒品防止危害条例将他移送桃园地检署侦办,获准收押。

现场查获的大麻花等赃物 图自:中时电子报

据调查,该男子在台湾待了十多年,并无犯罪前科,于2017年8月开始做私人家教。

该男子供述,去年8月开始,他以为大麻加拿大已经合法化,又不清楚台湾的法律,遂开始从国外网站购买大麻种子、设备至家中种植,还通过自行研究圆筒形培养植物生长架等技术,将收获时间缩短至4个月。

截至警方查缉时,该男子已经收获了两次大麻花,总价值120万新台币(约26万人民币)。不过他宣称种大麻都是自己吸食,“绝无用来贩售图利”。

台湾警方认为他避重就轻,不排除通过外籍人士在台湾毒品圈贩毒,正进一步清查其贩毒网络及毒品下游。

图自:东森新闻云

去年6月8日,加拿大参议院通过娱乐用大麻合法化法案,允许18岁以上成年人每人最多持有30克大麻自用,于10月17日正式生效。

这一政策引发了对于国际毒品黑市交易中毒品来源(尤其是自加拿大)增加、贩毒成本降低的担忧。上月21日,香港海关截获了自其合法化以来第四起大麻包裹。

大麻在我国台湾地区被列为第二级毒品,制造、运输、贩卖者将被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者与持有者将各处3年、2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7年,台湾地区共有4.3万毒品判决,其中851件与大麻有关,入罪率近96%,差不多每天有两人因使用、转让或贩卖大麻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