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谈谈新西兰是如何根治碰瓷和医闹的
【2月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全国首例“医生告警察和政府对医闹伤医不作为案”。面对医闹,有些网友也期待警察能够“美式执法”,但本文作者认为,并无必要,而是可以借鉴别国的“制度建设”。】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魔王)
很多人认为我“不喜欢西方国家”,其实每当我看到国人因为一些行为而白白利益受损甚至葬送生命时,都会不由地赞美“西方国家”,认为假如这个人按照“西方人的做法”,绝不会遭遇如此损失或死掉。我之前的文章《追小偷致其死亡被起诉合理吗?》或《中国人为什么不停地在同一个海滩上溺亡》都是这样的。
网上曾有文介绍美国是怎么对付医闹的,结论就是警察一顿猛揍,我认为毫无学习必要。这篇文章我想介绍一下新西兰的“ACC制度”,它大幅度减少了新西兰的医闹与碰瓷现象,也许我们对它的研究和借鉴也可以让中国“按闹分配”乱象重归和谐秩序。
ACC制度的介绍
新西兰有ACC(Accident Compensation Corporation),即意外事故赔偿公司。由于它是国有的非盈利单位(这样也避免了我“为保险公司站台”的嫌疑),这是一个完全的公益福利制度。ACC推行无过错伤害的医疗赔偿原则。顾名思义,它主要赔偿医疗费,且其赔付不考虑谁是过错方。
ACC赔付的范围包括工伤、非工伤、医疗事故和交通事故几大类。“非工伤”这部分涵盖的范围相当广,你能想到的比如触电溺水煤气中毒,烫伤摔伤晕倒,被雷劈被陨石砸,也有你可能没想到的事件,如先天性残疾、犯罪行为制造的伤害等(无论伤者是犯罪分子、受害者还是见义勇为者)。再加上工伤、交通事故和医疗事故,几乎囊括了所有的“意外”。
从受益人群来说,不仅纳税人可以享受ACC制度,连不纳税的小孩、老人,乃至外国居民、外国游客,甚至非法移民都可以。总之,只要是踏上新西兰土地的人,都可以享受平等的待遇。这制度就好像为整个新西兰土地罩上一层保护罩。
以上提及的都是ACC“全包”的项目,但 “全包”指的是“意外事故本身的花费”,而对于“意外事故伤害产生的并发症”的医疗花费和复健花费,ACC并不会全包,有赔付上限。举例说明,假如隔壁老王被车撞伤了,他的外伤治疗都是ACC全包的;事后若产生心理波动和应激,对这部分的医疗,ACC是有赔付上限的。如果他在治疗期间得了感冒,这部分钱ACC则是完全不赔的,因为该病与车祸没有直接关系。
曾有个叫Santokh Singh的印度非法移民因烧伤获得了ACC的15000纽币医疗补助,后被ACC取消,原因是“他是吵架时自己故意点着的,不属于意外”。这案例说明:
1.即使是非法移民也可以享受ACC;
2.ACC会先期垫付医疗费用以急救;
3.必须是“意外”才会得到赔偿,自残自杀不赔;
4.烧伤后期治疗(比如植皮等)ACC赔付是有上限的,并不会全包。
ACC会补助的治疗手段类别也是很全的,除了一般的手术和医药治疗外,甚至还包括针灸治疗和心理治疗(没错,中医是被新西兰承认的)。ACC目前对这类后期治疗的补助比较慷慨(这取决于ACC账户的健康程度),大部分都可以在补助上限内搞定。也有少部分案例的医疗花费超过了ACC赔付上限,这时候一般需要患者自己买的保险赔付了,同时ACC还可能提供低息贷款。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医疗事故,ACC是从头到尾,连后期和复健都全包的。
这样的制度其实在发达国家之中也是少有的。社交媒体上留学生们曾纷纷吐槽发达国家的救护车天价费用,北美、英澳等国出动一次救护车动辄成百上千,但在新西兰,只要是意外伤害的出车,费用ACC全包,不会出现晕倒的人醒来后收到天价账单的现象。
ACC的钱从哪来?
羊毛出在羊身上,ACC家的树上不长钱。ACC作为保险机制,当然还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ACC并不是一口大锅,它的每个赔付大类(如图一)都有不同的资金来源,分别进账但统筹支出。如果发现某个大类赔付过高而收入过低,ACC可能会提高其他大类的“收入”来缓解亏空。
1.“Work(工伤)账户”的资金来源是所有企业雇主(目前平均费率为0.72%,根据企业类别不同,这个数字有所不同),这有点类似于中国“五险一金”中的“工伤保险”。
2.“Earner(有收入的非工伤)账户”的资金来源也是所有企业雇主,但这部分钱是“预扣所得税”,是雇主帮国家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说明是雇员支付的。
3.“Motor Vehicle(交通事故)账户”的资金来源则来自于汽油费和汽车牌照税,每辆汽车一年一百多纽币,而每升汽油收6分纽币,重型卡车收税更多些。
4.“医疗事故”和“无收入者”账户的资金则从上述三个账户盈余中补贴,如果仍有不足,政府再从税收中补贴。
同时ACC又有多元化的资本运作收入,图为ACC基金的成分比例和ACC的资金来源统计。
可以看出基金运作本身就给ACC带来了大约一半的收入,剩下的一半才是纳税者直接缴纳的,压力小了许多。值得注意的是,基金运作中投资国外资产占了大约20%(Global Equity以及Global Bonds),这样国内外风险均摊的多元化基金管理方式是比较先进的。
ACC制度对中国有何借鉴之处
我从不认为ACC制度属于“免费医疗制度”,但那些没有缴税的小孩、老人和失业人员确实都是受益者,这都是需要强有力的纳税者(包括国有企业)才可以支撑起来的美好世界。中国的医疗费用比西方低廉,但中国的低收入人口相对还是很庞大的,现在照搬ACC制度很可能会使纳税者压力山大。然而,ACC制度之中的一些细节仍有值得中国学习的地方,尤其是关于医疗事故、见义勇为和碰瓷的部分。
中国没有ACC,医疗事故和意外伤害发生后,纳税者就没有损失了吗?当然不是。
1,医闹之后赔钱的是医院,最终还是会转嫁给纳税者,医疗事故受害人最终还是会得到补偿。没有ACC并没有让中国省钱,不同的是中国多了一起医闹事件:轻则影响社会和谐,社会互信程度降低;中则浪费司法资源,医患双方打官司空耗金钱;重则暴力医闹,医生可能伤、亡,而患者家属锒铛入狱。最终整个社会的损失,远大于一开始就ACC赔付结案了事。ACC赔付过医疗费的案件,当事人已经不能也没有必要再就医疗费重复起诉索赔了,可见对事发双方都可以省去许多法律成本。
2,意外事故也是如此。老人在街上意外(真)摔倒,没有ACC代付医疗费,她可能会去讹诈一个好心来搀扶的人,也可能去讹诈她跌倒时所在的商店/场所,没有证据时法官判罚陷入罗生门,怎么判都可能影响社会和谐 。交通事故的碰瓷也是同理。这些事件和医闹一样,社会成本很可能比医疗费还更高。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对安全常识的普及和安全意识与新西兰相比,进步空间要大些,比如开车不系安全带、下水不穿救生衣等。可以想象中国如果实行ACC,赔付压力会很大,所以对意外事故的保障也需要国民安全常识教育的配套,新西兰高中计入“高考”总分的卫生健康课中,此类安全常识就是必考的。
3,对见义勇为者的意义也比较重要。中国的见义勇为者往往是由公益捐款和当地政府奖励为主,但这种保护方式太粗放。如果有见义勇为者受伤却没有受到媒体和政府关注,那他很可能就陷入一些困境;而如果受到太多关注,过分的奖励也意味着善款可帮助的其他人更少。唯有将其制度化才能真正让英雄们在医疗费方面“按需分配”,才能对所有英雄的保护最大化,才能让英雄们流血不流泪。
几年前新西兰一名叫Lucy Knight的六个孩子的母亲挺身而出,阻止一名正在抢劫华人老太的劫匪,头部受重伤。华人踊跃捐款数十万纽币,引得新西兰网友们半开玩笑地表示,今后看到华人被欺负就一定抢着出来挨打。其实她的开颅手术和复健非常昂贵,假如ACC不报销,这数十万纽币也许都是不够的。如果是这样的结局,我很难相信他人会像以往那般,愿意再当英雄。
在新西兰,与意外伤害有关的的碰瓷和医闹纠纷,可以说是完全绝迹的。作为这个制度的纳税者和受益者, 我由衷地希望中国也是这样的和谐社会。我也知道制度是由人来运行的,ACC制度在中国运行,也许会遭遇大家比较关心的贪腐、患者骗保或拒赔现象。我不认为这些会成为大问题。
首先,ACC是由医院公共账户向卫生部进行申报的,医生虚报动机并不强,并且申报单位集中,卫生部查账难度不大。
其次,它只负责医疗费用,不包括其他民事赔偿,患者不会拿到真金白银,也没有骗保理由,并且患者必须通过过医院才能申请。
至于拒赔,我就更不担心了。ACC是国有非盈利机构,不像保险公司还需要自负盈亏,没有恶意拒赔的动机。
当然以上只是分析,要想减少上述风险,还需要对该制度进行完善的配套立法。这也许会麻烦一些,但是建设一个和谐社会,并不是兜里有钱就可以自然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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