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碑扑街的《大侦探霍桑》背后,霍桑的探案世界原本是怎样的?
《大侦探霍桑》上映以来,不仅票房惨淡,而且在豆瓣上也仅获得3.5分的低分,不少网友甚至称其为“2019开年第一糟心烂片”。热门短评称这部电影“剧情弱智,对白低幼,表演浮夸,人物单薄”。影评人戴桃疆在澎湃新闻撰文,称“从悬念设计和推理结构来说,《大侦探霍桑》的悬疑性为零,推理逻辑也是零”。他还认为,追溯历史和文学底蕴,其实“侦探霍桑”资历老、文本丰富,如果做得好,本可以塑造一个超越《唐人街探案》的本土侦探群像。
这部票房和口碑均扑街的国产悬疑喜剧本是纪念“中国侦探小说家之第一人”程小青诞辰126周年之作。鲜为人知的是,霍桑不仅是民国年间最受欢迎的中国侦探形象之一,而且还曾经在影视化门槛很高的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屡屡被搬上大银幕。《霍桑探案集》的作者程小青1893年出生于上海,成长于民初战乱频繁之际,他在《时务报》上读到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故事,萌发了创作侦探小说的想法,当时,侦探类型的小说在国内几乎还是空白。1914年,程小青参加上海《新闻报》副刊《快活林》征文比赛,创作了以私人侦探霍桑为主角的小说。霍桑体格魁梧,目光敏锐,具有超人的记忆力和推断力,对生物、物理、哲学、法律,甚至对医学和搏击术都有深入的学习。拥有科学头脑和进步思想的霍桑受到了读者的好评。在获奖两年以后,程小青和周瘦鹃等人合力翻译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2册。接着,程小青的小说《江南燕》被拍成了电影,从此侦探霍桑和他的助手包朗不仅成为了人们的枕边读物,也在电影银幕频频出现。
程小青的作品在今日银幕上的“复活”或许令人失望,但《霍桑探案集》自身的魅力依旧存在——直到今天,它依然是不少读者最早接触到的中国侦探小说。事实上,程小青是把侦探小说当做“通俗科学教科书”来写的,他通过小说来破除迷信、宣扬科学,也着力对当时的法律和制度进行批判和颠覆。不过,在学者李欧梵看来,这些努力或多或少牺牲了小说本身的可读性,他也指出,程小青对上海的都市文化缺乏敏感和了解,对都市生活的现代性及其阴暗面描写不足。即便如此,程小青对侦探小说在中国的扎根与普及起到了开创性贡献,至今依然被称为“中国侦探小说第一人”。
关于科学:侦探小说是“一种化装的通俗科学教科书”
在电影《大侦探霍桑》的开头部分,霍桑的助手包朗告诉观众,他认识的霍桑是个“过分自我、严重洁癖、极度固执、吹毛求疵”的神探。这样的概括虽说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霍桑的个性,但无意中也忽略了程小青创作霍桑这个人物的本意——其实,在程小青的小说中,主人公霍桑是一位极具科学头脑的现代侦探。程小青本人在《侦探小说的多方面》一文中强调,侦探小说是“一种化装的通俗科学教科书”,“除了文艺的欣赏以外,还有唤醒好奇和启发理智的作用。在我们这样根深蒂固的迷信和颓废的社会里,的确用得着侦探小说来做一种摧陷廓清的对症药啊。”
程小青之所以对侦探小说这一题材寄寓了“摧陷廓清”的厚望,与他对中国传统公案小说与传统“断案”方式的研究和思考密不可分。很多读者都认可公案小说是“中国式侦探小说”。其实,公案小说旨在通过破案歌颂忠君爱民、明察秋毫的清官,其主题在“警世”,而不着重描写案件的推理和侦破过程,其中虽然涉及一些传统的法医和侦破技术,但大量依靠神鬼而非实证科学分析探案的情节,让现代人读来常感荒诞不经。《三侠五义》里的包公可以到阎罗殿里去查明案件,《龙图公案》里的案件也多数是在阴风、梦兆的帮助下侦破的。程小青认为,这些古典公案小说虽然已经粗具侦探小说的雏形,但“内容不合科学原理,结果往往侈述武侠和参杂神怪”。
清末,随着西方科学技术的传入,中国法医科学逐渐诞生。但是即使到了民国初年,现实中的“断案”方式依然被迷信所笼罩。在1929年发表的《谈侦探小说》中,程小青明确对此表达了嘲讽:“我记得某城里出过一件杀人的巨案,案发以后,那个侦探因着凶手逃遁无踪,便虔虔诚诚地点了三柱长香,在死者的脚上绕了几绕,又默默地祈祷了一回,希望因此可以使凶手不能走远,而自投罗网。可是那死者的灵魂竟偶然失效,凶手到底没有自投罗网里来!”
《霍桑探案集(一)》程小青 群众出版社 1986
为了创作出能够传播科学、开启民智的中国式侦探小说,程小青不仅翻译了《福尔摩斯探案》,还广泛涉猎各个门类的科学知识——阅读刑事心理学家葛洛斯(H.Gross) 的侦查理论、法国犯罪学家拉卡萨尼(Lacassagne)的学说、日本学者胜水淳行的《罪犯社会学》等,并且还作为函授生进修了美国大学专业的侦探学、 罪犯心理学课程。他还翻译和创作过不少相关的科普文章。可以说,中国近代的侦探小说家在专业知识素养方面几乎无人可以与程小青媲美。因此,他笔下的侦探霍桑常常能够利用五花八门的先进科学成果进行探案。霍桑可以使用行为心理学的理论,推断案件当事人的心理状况。例如,在《两粒珠》当中,两个人同样拿到了假珠,一个认为是真的,一个却辨别出是假的,霍桑指出,这和两个人迥然不同的心境有关。霍桑也时常钻进实验室,熟练使用显微镜、照相机、铅粉瓶、放大镜等设备,化验血液、毒药。在霍桑这里,一些被警探和包朗无视甚至觉得是无关紧要的线索,最后却能成为破案的关键。例如,在《青春之火》的案件里,案发现场的桌子上有一壶红茶,上面漂浮着厚层茶叶,霍桑认为凶手情急之中往壶里注入了冷水,由此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他也会采用归纳和演绎的方法,运用逻辑思维指导侦探破获案件。
程小青还让霍桑使用科学侦破手法来证实凶案不是因为鬼怪作祟,而是因为人本性的邪恶。他写了一系列涉及“闹鬼”的奇怪案件,让霍桑通过实地调查和科学取证,对封建迷信的现象进行揭露和打击,用通俗化的侦探小说文本切近市民的生活,弘扬科学观念和科学精神,客观上进行了寓教于乐的通俗化的启蒙。
关于法治:以“中国式审判”反思法治缺陷
“我们探案,一半在满足求知的兴趣,一半在维持公道。所以在正义范围之下,往往不受呆板法律的拘束。有时遇到那些因公义而犯罪的人,我们便自由处置。这是因为在这以物质为重心的社会之中,法治精神既然还不能普遍实施,细弱平民,受冤蒙屈,往往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故而我们不得不本着良心,权宜行事。”程小青在《白纱巾》一案中,借由霍桑之口说出了这样的话。当时,辛亥革命已经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人们对西方的法治有着热烈的向往,但在传统文化的巨大惯性之下,旧的影响依然挥之不去。中国近代的侦探小说就成为了近代中西方法文化冲突和融合的缩影。
在传统的公案小说当中,清官以其明察秋毫和平冤除奸的能力受到百姓爱戴。例如包公,其形象植根于对皇权的忠诚和维护,他在高堂之上的审讯和象征皇权的金牌令剑、御铡三刀反映了权力的独断性和专制的暴力性。如果说公案小说宣扬的是人治,那么侦探小说中的断案过程讲究的则是实地调查、证据确凿、依法办事。霍桑这样的私家侦探不依附于任何政权或者团体,他们只希望以符合现代法治文明的方式使案件真相大白,却不会希望借此维护某个政权的统治。霍桑以普通人的形象出现,他也会犯错,也会有缺点,这对传统的清官崇拜来说是一种祛魅化的书写,“青天大老爷”变成了现代理性人,独断的公权力放到了民间,体现出了对人的尊重。
1912年,临时政府提出了“三权分立”的司法原则,并且有细则规定不能够对嫌疑人屈打成招。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行政司法一体化的情况依然存在,刑讯逼供、漠视生命的现象屡见不鲜。程小青在一些侦探小说中批评了这些现象。比如在《轮痕与血迹》 案件中,警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确认了死者身份,逮捕了“凶手”。这些警探缺少经验,却刚愎自用,无视霍桑的好心提醒,只是根据一两个字的证言就逮捕有嫌疑的人。程小青根据这些基层警探的办案表现,间接地对上层执法者也进行了讽刺和批判。 程小青还看到,正是因为司法不完善,一些特权阶层才会不受法律约束,而大量平民的权利却得不到法律保障,受到损害只能忍气吞声。例如在《血手印》当中,被军阀蹂躏的妇女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最终产生了报复之心,走上利用暴力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的道路。正因为对这些人抱有同情之心,霍桑才会选择自由处置那些因为公义而犯罪的人,对他们进行“中国式审判”,这也和西方侦探小说中完全按照法律进行处理的方式形成了对比。
关于都市:罪恶的源头是应当深入探讨的“虎穴”
电影《大侦探霍桑》里,故事发生地是中俄边境一个虚构的城市黄金城,霍桑则是“来自上海的大侦探”。在原著《霍桑探案集》中,霍桑也是住在上海——这块中国近现代中西文化碰撞最为剧烈的土地。黄金城不是上海,但却带着旧上海的痕迹——“繁华胜过巴黎”,鱼龙混杂,“love to speak English”的南方人,打扮得像玛丽莲·梦露的银行秘书,外国摄影师、警察和刺客……架空的黄金城和上海一样,带着多元异质的社会文化。
《大侦探霍桑》中的“黄金城”,取景地是布拉格
本雅明在《发达资本主义的抒情诗人》当中提出了“都市漫游者”的概念,“漫游者”以边缘的姿态行走于都市之中,带着颓废的不事生产者的印迹。本雅明通过爱伦·坡小说《人群中的人》指出,“都市漫游者”的凝视和侦探角色是相互勾连的。侦探不仅是城市的凝视者,而且拥有敏锐的洞察力,有对混沌信息流的迅速处理能力,对城市有独特的阅读方式。
中国侦探小说的创作也和城市发展密不可分。19世纪40年代开始,英租界用了大约十年时间,围绕着上海苏州河开通了二十六路。这以后,租界早期的街道交通格局逐渐形成,接着,煤气、电力、自来水等也投入了规划和使用。街道建设使得上海原本局促狭窄的道路被切割为有序的网格型现代都市空间,这样的新空间也给“五四时期”的侦探小说带来创新。侦探的查案需要到各处走访调查,穿行在都市的道路当中。作者们也乐于点出每一条马路的路名。何朴斋的《雪里红》就是其中的一个代表,侦探和助手走访上海各大珠宝商店和古玩店,打听“雪里红”宝石的下落,作者在描述两人的行踪时,以空间的位移架构起全篇,读者可以从中描绘出一张城市地图。
城市街道延伸出了各种各样不同的都市景观,例如舞厅、电影院、银行、咖啡馆等,这些都市空间也被近代的侦探小说摄入了文本。舞厅是当时“夜上海”的代表,也是当时文学作品当中塑造的都会上海的经典形象。程小青在《舞后生涯》当中写到了“广寒宫舞厅”,称其外部巍峨而气势宏伟,罗马式的大门、高大的花岗石柱子、光滑的石级,晚上还闪烁着形形色色的点灯,令人神往。在他的另一篇《活尸》中,则有对“紫霞路明月舞场”内部的描述,其中有白帆软椅、红漆墙壁、镂花壁灯、玻璃橱柜、香槟美酒等各种时尚元素,混杂着异国情调,热力四射,享乐主义氛围浓厚。在《大侦探霍桑》的电影当中,也有体现不同都市景观的海军别墅、银行、警局、教堂、码头、会所、火车站等场所,男女主角在“猫眼石会所”霓虹灯下舞蹈的情景,带着昔日上海舞厅的色彩。
《大侦探霍桑》剧照
李欧梵认为,程小青虽是“中国侦探小说的宗匠”或“侦探泰斗”,但并不是一个典型的“海派作家”。事实上,程小青有一部分时间住在苏州,是一个苏州文人,和其他“鸳鸯蝴蝶派”作家的背景相似。所以程小青对上海都市文化的看法和“新感觉派”的刘呐鸥、穆时英很不一样,更没有施蛰存西方现代文学的学养。李欧梵指出,“鸳鸯蝴蝶派”的作家所写的大多是城隍庙和四马路、福州路附近的旅馆、妓院和餐馆的世界,而“新感觉派”和其他新派作家则洋化得多,以租界里的咖啡馆、大饭店和舞厅为背景。相形之下,程小青笔下的世界似乎在两者之间:霍桑的探案故事当中,罪犯全部都是华人,霍桑和包朗的“中国味”也太浓,甚至还有江南燕这样的旧式江湖侠客,此外,故事虽然发生在都市当中,却缺乏城市文化诱惑力的代表——“尤物”女人(femme fatale)。
程小青试图以小说来弘扬科学和法治精神,试图将思想启蒙与游戏消遣相互结合。不过,在李欧梵看来,程小青在小说中刻意提倡侦探学和犯罪学这两门新学问,“近乎说教”,使得情节松散,不能一气呵成。不过,在他看来,程小青小说的致命伤还是对上海的都市文化描绘得不够深入。上海这个大都市——或其中的一部分,应该是罪恶的渊源或颓废的所在地,是霍桑应该深入探讨的“虎穴”。然而,霍桑探案中的犯罪案件有不少发生在其他小城或乡下,即使发生在上海,故事对城市阴暗面的描写依然不足。美国汉学家金介甫在接受澎湃新闻的采访时也指出,“就像早期(1920年代)的五四一代作家一样,程小青是科学和法制的坚定支持者,他也不惮于把这些东西体现在他的小说里。”但是,程小青对上海都市生活的描绘,比起那些最优秀的作家,确实是更肤浅的。“他会不禁赞叹上海的先进发达,但就价值观来说,他在心理上是和这些东西保持距离的。他被上海的现代性所吸引,但他又会抗拒它。”
(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