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应收账款不实 幸福蓝海业绩被拖累
本报记者于蒙蒙
幸福蓝海1月31日晚间披露业绩预告,2018年,公司预亏5.45亿元-5.5亿元。对于业绩预亏,公司称近期在督促子公司笛女传媒清理追讨应收账款时,发现应收账款有不实现象,后续发现标的之前存在记载严重不实情形。幸福蓝海对子公司笛女传媒相关资产大幅计提减值;同时对收购时产生商誉大幅计提减值。上述因素导致公司2018年合并报表后将出现亏损5.5亿元左右。
子公司应收账款不实
公司称,预告期内,幸福蓝海集团(不含笛女传媒)经营性业务实现净利润7000多万元,主要来源于电影发行及影院放映业务。2018年,公司院线规模进一步扩大,自有影城终端布局继续推进,公司电视剧业务稳步前行。
幸福蓝海2018年三季报也未现异常。2018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63%,主要得益于2018年前三季度全国电影票房的较快增长;公司院线规模的不断拓展以及自有影城经营结构不断优化;电视剧业务保持稳健经营,稳步提高。
幸福蓝海表示,公司近期在督促笛女传媒清理追讨应收账款时,发现应收账款有不实现象,随后,公司派出内部审计组对笛女传媒进行专项审计。“目前审计表明,笛女传媒原实际控制人傅晓阳在股权转让前及后续经营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投资业务与账面记载严重不实情形,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核实当中。”
公告显示,2018年笛女传媒将面临较大亏损,幸福蓝海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笛女传媒相关资产大幅计提减值;同时公司因收购笛女传媒产生的商誉也将大幅计提减值。上述因素导致公司2018年合并报表后将出现亏损5.5亿元左右。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预披露,最终数据有待审计、评估后进一步确认。
五年13亿元业绩承诺
笛女传媒成立于2004年,主营业务为影视产品策划、投资、制作及发行。公司称制作并发行了多部影视剧作品,并建立了包括各省市级卫视、网络新媒体在内的传统媒体及新兴媒体全面覆盖的多渠道市场发行网络。
公司虽然貌不惊人,但早前曾被包括幸福蓝海在内的三家上市公司所“相中”。
2014年3月,湘鄂情(现为“*ST云网”)拟以2.58亿元收购笛女传媒51%的股份,协议签订后,湘鄂情支付收购意向定金2000万元。但随后双方因增资事项发生纠纷,并且一度对簿公堂,最终双方和解,笛女传媒退回了意向定金,并支付了利息及违约金。
时隔一年,大地传媒(现为“中原传媒”)也看中笛女传媒。大地传媒2015年5月公告,拟以6.25亿元收购笛女传媒100%股权。傅晓阳向大地传媒承诺,笛女影视于2015年-2017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900万元、6125万元、7800万元。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未经审计的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约为3003.12万元,预估增值5.95亿元,预估增值率为1981%。但这宗交易也未能成形。
直到幸福蓝海的出现,笛女传媒才得以登陆资本市场。幸福蓝海2017年11月公告称,公司拟以7.2亿元的对价收购笛女传媒80%的股权。彼时,笛女传媒的整体估值已超过9亿元。
财报数据显示,2016年-2017年前7月,笛女传媒营收分别为1.42亿元、5583.98万元,净利润为5117.78万元、894.94万元。截至2017年7月31日,资产总额6.75亿元,负债总额为4.6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12亿元。
幸福蓝海2017年年报披露,笛女传媒管理层作出了5年13.05亿元的业绩承诺,笛女传媒2017年-2021年各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500万元、1.6亿元、2.55亿元、3.55亿元、4.6亿元。如果笛女传媒未完成前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公司暂不支付任何股权交易对价。
值得注意的是,笛女传媒早前曾出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当期净利润不匹配的风险。根据笛女传媒2017年在股转系统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2014年-2016年前8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分别为-4332.95万元、-8440.01万元、-1739.82万元,与公司同期实现的净利润2218.71万元、6574.60万元、3014.45万元不匹配。
对此,笛女传媒称,虽然上述不匹配主要是由于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加大投入购买剧本、拍摄电视剧、参投其他电视剧等原因造成的,这些投入不能立即产生现金回报。由于公司业务模式及影视行业的特点,公司未来仍然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不匹配的可能性。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对于客户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催促款项,提前制定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