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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宣布下月启用新式消防员证

独家观点

2019-01-30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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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1月30日,应急管理部对外发布公告,宣布自2月1日起正式启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包括《干部证》《消防员证》《学员证》《退休证》。

去年10月,应急管理部发布公告,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急管理部同时发布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标识牌式样及佩戴规则。标识牌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制作,配发对象为在编在职干部、队员和消防专业院校学员。

消防员证(式样)

消防员证(式样)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宣布启用的《干部证》《消防员证》设置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民族、单位、职务、衔级以及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等栏,《退休证》设置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民族、原单位职务、批准退休时间、衔级、原职务(技术)等级以及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等栏。

此外,持证人自然信息加密生成的二维码嵌印至内芯底部。《学员证》使用专用证芯,设置姓名、出生年月、性别、籍贯、民族、部别,以及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等栏。

《干部证》《消防员证》《学员证》《退休证》均为本芯式,规格为11厘米×7.5厘米,证件塑封采用阻燃防水材料,采用多项防伪技术制作,证件封皮颜色《干部证》《退休证》为黑色、《消防员证》《学员证》为暗红色,封面烫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徽及文字,背面凹烫“应急管理部政治部监制”字样,内夹单页折叠式证芯。

据了解,《干部证》发放对象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的管理指挥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消防员证》发放对象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的消防员;《学员证》发放对象为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在校学员;《退休证》发放对象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批准退休的干部和消防员。

《干部证》《消防员证》《学员证》《退休证》证件封皮、证芯由应急管理部政治部统一印制。《干部证》《消防员证》《学员证》《退休证》由总队级以上单位、消防救援院校的政治机关按规定制发。各类证件在发证机关栏、个人照片处分别加盖发证单位证件专用章和制证钢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严禁转借、复制、伪造、涂改,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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