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民张玉玺昨被判无罪 将申请国家赔偿
事件回顾
1月29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河南农民张玉玺案在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开庭并当庭宣判,法院宣告张玉玺无罪。听到判决结果,张玉玺当庭痛哭,差点晕倒。张玉玺妻子在法庭外听到这个消息后也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1992年,河南夏邑县农民张玉玺和堂兄弟张胜利、张叶卷入了一场邻里斗殴纠纷,导致邻居张超明身亡。因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张玉玺被羁押近10年。案发近9年后,法院认定了真凶,张玉玺也被取保候审,但自从1997年发回重审后,案件一直没有开庭。直到昨天,本案才重新开庭审理。
昨天的庭审从上午9点半开始,张玉玺的辩护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晓静介绍,庭审的焦点在于导致死者张超明死亡的行为人是谁。起诉书以故意伤害罪指控张玉玺致使张超明死亡。
但郑晓静表示,2001年“真凶”张胜利案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已经证实,故意伤害张超明并致其死亡的行为人是张胜利,并不是张玉玺。她在法庭上作了无罪辩护,郑晓静表示,张玉玺既没有打死张超明,也没有把张超明的儿子张公社刺成轻伤,张玉玺是无罪的。
案件中的真凶已经获刑,张胜利案生效裁判在案证据已经明确,张胜利是打死张超明的唯一行为人。张胜利、张叶(参与斗殴人之一)各自实施犯罪行为,与张玉玺无关,事前没有通谋,事中没有共通,张玉玺跟张胜利、张叶的行为各自独立,并不构成共同犯罪,18年前生效判决并未把张玉玺当作共同犯罪处理,18年后,更不应强行定为同案犯。
此外,辩护律师也认为,案件20多年悬而不决,程序已经严重违法,给张玉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刑事诉讼法》(1996修正、2012修正)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张玉玺的另一名代理律师徐昕介绍,本案是目前为止候审时间最长的案件,“疑罪从挂”(是指被拘留或逮捕,后来一直没起诉、判刑的案件)22年才终于宣判。本案无罪理由充分,2001年夏邑法院、商丘中院生效裁判也确定真凶另有其人。
对话
“听到判决结果哭了,差点晕过去”
北京青年报(以下简称“北青”):听到判决结果什么心情?
张玉玺:很激动啊,在法庭上直接哭了,差点晕倒。都这么多年了,总算给了我一个清白,以后就可以抬着头做人了,终于了却了一块心病。
北青:这么多年去找过相关部门吗?
张玉玺:肯定找过,几乎年年都去找。
北青:见过张胜利他们吗?
张玉玺:没有。我取保出来了,他已经进去服刑了,再也没见过面。我们两家也没有联系过,心里面过不去这事。
北青:将来有什么打算,国家赔偿的问题考虑过吗?
张玉玺:赔偿的事情之前已经提过了(会启动申请国家赔偿),下一步怎么打算的暂时还没想好。跟律师商量一下看看怎么办。 本组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统筹/蒋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