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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支招:像防电信诈骗一样防保健品“欺客”

独家观点

2019-01-29 18:19

平时买菜节省的大妈,却花钱买了几十万元的保健品;冒充医生、专家向老人推荐“包治百病”的特效保健品,5年骗5个亿……近年来,各种保健品诈骗案例让人触目惊心,尤其是最近“权健”帝国的崩塌以及由此引发热议的保健品行业种种乱象,如何规范保健品行业,加强监管,成了今年省人代会上代表们关注的一大民生话题。

保健品已经是“刚需”

“从目前老百姓的生活水平看,对保健品的需求已经是‘刚需’。”参加省两会前,省人大代表,民建省委会副主任、杭州市委会主委郭清晔就特别关注保健品销售中的种种乱象:由于保健品在中老年人群中存在巨大需求,让很多保健品企业把销售终端直接放在了居民小区周边。为推销保健品,销售人员天天拉老人们去做免费体检、听免费讲座,每次发小礼品,有的还赠送免费旅游。在虚假宣传和花式营销手段的背后,违法广告、消费欺诈、制假售假等问题突出。

形形色色的保健品,到底有多少质量靠谱?郭清晔做过调查。目前,经我国相关部门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只有9900种,而地方各级部门批准的各种“食字号”“健字号”等相关产品却已有5万余种。而且,跟新药上市需要通过三期临床试验和后续项目审批等环节相比,保健品上市不需要临床试验,审批也长期处于“只进不退”状态。另外,保健品原料的质量控制措施也有缺失,甚至有部分企业非法添加。

省人大代表、浙江富润纺织有限公司技术部副经理赵丽萍,也在生活中发现了很多保健品的问题。比如,在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中,擅自增加保健功能,扩大适宜人群或缩小不适宜人群,更改食用方法及食用量,夸大产品功效并暗示其治疗作用,甚至还有些经营者不按注册批准的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组织生产,擅自在保健食品中添加化学药品。

加大源头监管力度

既然老百姓对保健品有需求,怎样让保健品防诈像防电信诈骗一样“妇孺皆知”,让老百姓保健品也能吃得安全?代表们对此也操着不少心。

保健品是一种食品。所以要像抓食品安全一样,从源头上加强监管。”赵丽萍说,在国内,保健品60%采取委托加工方式,生产企业是源头,控制源头是保健食品监管最主要也是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比如在企业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成品检验和产品说明书内容等方面,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提高准入,将质量差、危害大的产品消灭在初生阶段。

郭清晔认为,加强源头监管,还可以建立省级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加大对生产企业原料采购、委托生产和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的抽检力度,进行定期质量追踪,排查产品安全风险。

完善法规体系创新监管手段

保健品行业的乱象,另一个乱在后端的市场销售环节。与药品只能在医院和药店销售相比,保健品几乎可以在所有渠道销售,而监管力量却没有同步跟进。当遇到该领域的违法行为时,监管部门也无法作出有针对性、有力度的严管重罚。

“这与保健品领域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有很大关系。”郭清晔说,现行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1996年发布,《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修订,远落后于产业发展。同时,对保健品行业的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也只针对保健食品在电视、媒体发布的广告做出了规定,但对其他宣传方式都缺乏规定和惩罚措施。“因此,建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为核心,尽快搭建我省保健品领域的法规制度框架体系,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改,制定针对性强、有实际操作指导意义的规定。”

两位代表还认为,要大力治理保健品行业的虚假宣传现象,“尤其是违法广告,要加强查处力度。对已登记备案的保健食品广告,监管部门要全面监控”。

郭清晔建议,在处罚措施上可以根据行为的危害程度,轻重适度地进行处罚,对危害大的可以将小额行政处罚转变为高额民事惩罚性赔偿,以法制健全助推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在创新监管手段上,代表们进一步“支招”,比如可以利用“互联网+”优势,加强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管以及公安、行业协会联动,健全消费者的监督举报和响应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相应的信用征集、评价和披露制度,引导生产经营者打造企业诚信品牌,建立保健食品相关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向公众披露保健食品客观、真实、权威的信息,推进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