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孤儿总数5年内下降40% 民政部将建全国收养信息对接平台
未来网北京1月25日电(记者 刘文静)今年1月1日起,《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这是中国首部关于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规章。25日,中国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在北京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办法》主要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应该收留抚养的儿童范围,并规定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食品、应急、信息化等相关制度。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倪春霞指出,目前,孤儿保障工作呈现以三个特点:一是失去父母和查找不到父母的孤儿数量日趋减少,从2012年的57万人下降至2018年的34.3万人,下降了近40%。孤儿数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遗弃儿童的现象大幅减少。
二是残疾儿童比例不断提高,目前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被遗弃儿童主体已经转变为重病重残儿童,比例达被遗弃儿童总数的98%。
三是孤儿保障的内容从原来的保障基本生活逐步向保障医疗、教育、康复等综合保障拓展,逐步实现“养、治、教、康”一体化。
倪春霞表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相关工作。一是为进一步改善孤儿生活质量,在现有保障标准基础上,民政部将联合财政部研究进一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中央级补助地方的标准。二是运用福彩公益金对全国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孤儿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进行相应数额的补助,决不让孤儿因贫困而失学。三是进一步规范儿童福利相关工作,制定《儿童福利机构档案管理办法》,强化档案管理,开发全国收养寻亲信息系统。
而关于收养难”的问题,倪春霞表示,正在研究一些针对性的措施,比如现在虽然说福利机构里面以重病重残的孩子为主,但是确实也有一些轻度残疾或者说已经病愈的孩子,因为收养人的信息和被收养儿童的信息不够对称,导致这些孩子还没有及时地被国内家庭收养。
“针对收问题,我们也正在研究建立全国收养信息对接平台,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将可送养儿童的基本信息向有收养意愿的家庭公开,打破地域界限,实现拟收养人和可送养儿童之间的信息有效对接,让更多的儿童能够回归家庭。”
此外,记者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明确了儿童福利机构服务对象,扩大了儿童福利机构应该收留抚养的儿童范围。包括了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经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需要集中供养的未满16周岁的特困儿童;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同时,《办法》还明确,儿童福利机构可以接受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委托,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承担临时监护责任的儿童。
据王金华介绍,《办法》明确了儿童福利机构在入院筛查、户口登记、生活照料、医疗服务、康复服务、教育服务、成年安置等方面的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例如,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接收儿童后,应当及时送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和传染病检查;要根据儿童的残疾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康复服务;规定了除重度残疾儿童外,对于6周岁以上儿童,儿童福利机构要按照性别区分生活区域;女童必须由女性工作人员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等内容。”
王金华同时指出,《办法》明确了儿童福利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主要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食品、应急、财务、档案管理、信息化等相关制度,并逐一进行了细化明确。
“例如,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要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厅、楼道、食堂、观察室以及儿童康复、教育等区域安装具有存储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就是不能有死角,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个月;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在交接班时重点交接患病等特殊状况儿童。”王金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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