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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保障法》完成初稿

独家观点

2019-01-24 08:56

退役军人事务部举行今年首场发布会《退役军人保障法》完成初稿

1月22日,国新办在京举行记者会,请5位“最美退役军人”代表与中外记者见面交流 供图/新华社

1月23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在国新办举行了2019年的首场发布会。

会上,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主任兼新闻发言人王志明回答北京青年报记者提问时表示,推动我国军人公墓建设,将研究、参考国外经验。此外他在回应中表示:“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赋予退役军人事务部一个重要职责,就是拟定退役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

昨天的发布会上,国新办新闻局副局长袭艳春还透露,今年起,退役军人事务部每季度都会在国新办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

成绩单

123家央企纳入安置计划

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后,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接手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会上,王志明给出了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后的首张安置“成绩单”。

王志明总结,截至2018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都成立了省级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市、县以下机构组建按计划推进,部分省份成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服务机构,贯通上下的工作体系逐步建立。

王志明表示,退役军人事务部年度安置任务有效落实。落实了8万多名军转干部、40多万名退役士兵、2400名复员干部、9000多名军休干部和退休士官接收安置任务。

改进安置办法,推行“阳光安置”,拓展安置渠道,首次将123家中央企业全覆盖纳入到年度退役士兵计划安置单位,提供1.5万多个岗位。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推动制定税收优惠和公益岗位保障政策。

移交安置司司长包丰介绍,针对军改期间安置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退役军人事务部出台了一系列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其中,该部门放宽了安置地的去向条件;对师级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转业年龄由50周岁放宽到53周岁;针对选择自主择业安置的,职级要求由营级以上、师级以下,放宽到师级以下所有干部,军龄由20年放宽到18年。

王志明透露,“《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已经形成初稿,正在抓紧完善。”

据了解,《退役军人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已经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军队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王志明称,相比以往的既行政策,退役军人的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退役军人安置责任制和考核评价等一系列创新制度在上述草案中将有所推进。

划重点

统一优待证正在研发

王志明特意强调:“现在河北、天津基本上全覆盖建立了从省级到乡村的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机构,更好地为退役军人服务。下一步,将在全国推开这种做法。”此外,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河北省在去年年底已经正式实施了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并实现在全省范围内制发退役军人优待证。会上,王志明表示,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已经写入《退役军人保障法》初稿中,“河北已经发了,全国也有这个打算”。

对此,拥军优抚司负责人曹俊在会上回应称,“目前我们正在抓紧研究设计系统、规范的优待体系,拟定优待目录清单。这个清单是分级管理、动态调整的。同时,我们也在研发统一的优待证。”

此外,在回答北青报记者关于建设我国军人公墓的相关问题时,王志明表示,“我们目前正在广泛听取军地专家意见,研究国外的一些经验做法,加强顶层设计。总的考虑是本着‘国家统一规划、属地建设管理’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做好军人公墓的规划建设、标准设计,蹄疾步稳推进,适时出台相关政策。”

相关新闻

清明节前交接第六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

23日上午,退役军人事务部与韩国国防部在北京就第六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交接事宜进行了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会谈纪要。

根据双方磋商达成的共识,韩方将于2019年4月3日向中方再次移交一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及相关遗物。双方将于4月1日在韩国共同举行装殓仪式。

中韩双方遵循人道主义原则,本着友好协商、务实合作的精神,从2014年至2018年已连续五年成功交接589位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

今后在韩发掘出的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韩国将继续移交给中国。此外,北青报记者从退役军人事务部发布会上获悉,我国即将出台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相关文件。

文/本报记者 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