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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安:赋权劳动者,探索弹性退休

观点

2019-01-22 15:48

日前,河北省开始探索实施“2.5天小长假”的举措受到了舆论关注。与休假制度类似,中国在退休制度上一直延续着传统的“男60、女55”的方式。但是,由于经济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传统的“一刀切”退休制度未必符合所有人的要求。那么,中国是否可以探索更灵活的弹性退休制度呢?

众所周知,在长期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下,我国的人口形势正在发生趋势性的逆转。如今,由于人口出生率的持续下降,中国老龄化的进程正以超常的速度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延迟退休几乎是不可回避的政策选择。按照规定,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就可以退休,特殊工种的也可以最早45岁退休。由于该规定是上世纪50年代制定的,迄今已过了60年,显然已经不适应现在经济社会及人口形势的变化。近些年来,政府正式开启了延迟退休政策的制定。虽然具体方案尚未出台,但根据人社部已确定的“渐进式”延迟退休的基本原则,未来将每年延长几个月退休年龄,直到经过相当长时间达到新拟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值得注意的是,围绕延迟退休的争议一直就没有停止过。这其中,与民众对改革方案有可能延续过去一样的“一刀切”式的退休政策感到担忧直接相关。一些人担心,延迟退休后自己可能没那么多体能继续上班;还有的人担心,延迟退休后还要多缴几年社保,相应的享受社保的年份就短了。

很显然,对于这样一项涉及全体劳动者的重大政策,民众有一些担忧是可以理解的。既然硬性的退休年龄规定不适合形势的变化,那就不妨在弹性退休制度方面大胆地探索、尝试。和传统的退休政策相比,弹性退休政策可以考虑将退休年龄设置一个合理的区间,而非一个时点,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工作意愿决定何时退休,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劳动者在退休年龄上的选择权更大、更灵活。

事实上,我国已经有一些地方在此方面进行了探索,比如上海实行的“柔性”退休年龄政策。但这些试点依然仅停留在针对某些特定工作岗位如专业技术人员层面,尚未扩展到全体劳动者。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建立弹性退休制度,并使养老金与退休年龄挂钩,不仅可提高参保人员缴费积极性、减轻社会养老压力,还可以有效避免熟练工人和技术人员的提前减员。

总之,弹性退休制度和灵活休假制度一样,都是为了提高劳动力市场的弹性和灵活性,这是保持经济社会竞争力的重要前提。如果能把休假、退休的选择权和决定权更多地与劳动者共享,那么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就会得到进一步加强,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就更加容易调动起来。(作者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