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开伟:防控移动支付的洗钱风险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各种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如微信支付近年来应用愈加广泛。然而微信支付在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同时,也存在着监管法规缺失、财产安全保护不足等风险,并暴露出不少漏洞:比如一些社交媒体上隐藏着不少高价收购、售卖微信号的帖文,有商家自称手中有数百个微信号,分为新号、老号、半实名和实名绑定银行卡、支付软件等不同类型,单价58元至500元不等。近日武汉警方就侦破了这样一个微信号地下交易市场。
微信不仅仅是一个聊天软件,还衍生出支付和金融理财等功能,具备较强的金融属性。而目前部分第三方支付平台存在账户未实名注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致使一些账号可以在网络上直接买卖,部分平台沦为电信诈骗团伙套取、漂白非法资金的“绿色通道”。
移动支付已成为中国面向世界的一张名片,但整个第三方支付行业终究是个新产业,如何防控其可能面临的风险呢?
首先,第三方支付的风险防控需要央行的监管与指导,制定专门的金融技术行业或国家标准。畅通金融消费者咨询投诉受理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建立支付机构工作评估体系和监督检查机制。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高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力的监管必会鞭策第三方支付朝着健康方向发展。
其次,需要制定第三方机构支付相关法律,通过对非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支付平台的安全性、真实性及电子签名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定,从而预防第三方支付洗钱行为的发生,并为网络洗钱犯罪行为进行有效的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罚提供法律依据。实行客户身份证明鉴别制。制定出统一的客户身份证明鉴定,从而有利于监控洗钱行为及犯罪行为事后的责任追究。建立对大额交易、可疑交易的报告制度。洗钱犯罪分子利用第三方支付洗钱,必须要经过网上银行等互联网工具进行很复杂的交易,并且要频繁地访问其账户所在的数据库系统,这就为有关金融机构通过一定手段进行监控,并为打击网络洗钱犯罪提供预警措施。
再次,良好的支付环境也需要消费者共同营造,需要我们不断提升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以合法合理、理性有序的态度参与金融活动。自觉意识到“自享收益”同时也要“自担风险”。提高日常金融活动的警觉性,自觉远离和抑制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最后,推动建设一个可持续发展、健康、共赢的支付安全新生态,最主要的是要靠第三方支付机构本身。在网络环境变化日新月异下,作为提供支付服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要不断在支付系统的风险控制上加大研发力度,在商户审核上严格准入。在业务创新和防范风险之间寻找平衡点。(作者是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